你们那些偷偷摸摸一夫多妻的,连个法律保障都没有!我们这是经里就赋予的权力!懂??现在知道谁更有人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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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北的兰州长大,吃惯了回民的牛肉面和牛羊肉及各种其它食品,接触不少穆斯林,虽然汉人和他们往来一般没太深入,但大家和平共存平静生活在一起很久。在我看来,就贪婪好色,为非做歹,弄虚作假来说,他们远没有后来内地的一些汉族人可恶可憎。
不断诋毁伊斯兰的几位你们了解多少这个宗教?交往过多少穆斯林?我现在公司里也有几个穆斯林技术人员,他们的品行要好过很多我们的没有信仰无所顾忌一心赚钱的同胞。
没错,我公司的唯一一个穆斯林,我跟他一起吃饭,吃什么都没问题,包括猪肉。 如果穆斯林人多你再试试。我觉得你混淆概念了。如果是要找大奸大恶、践踏别人权利之辈,哪个国家都有,我毫不怀疑也可以从中国找出不少来。但是在别的国家,这样的行为和人都是要受到谴责和惩罚的,而在伊斯兰国家里,这已经变成合法的制度和根深蒂固的社会习俗。区别就在这里。
另外,即使你交往过的穆斯林人品不错,但并不代表极端穆斯林群体的行为也合理合法。何况,即使是你交往过的人品不错的温和的穆斯林,他们也没有和不信教的人通婚的权利。他们视不信教的人为异类,在他们的世界里,人们没有信仰的自由,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而在我们的世界里,人们有选择自己信仰的自由。这个也是区别。
你不能以拿个体来判断一个群体。何况,穆斯林还是一个作为弱势群体时,会隐忍不发,但人数众多之后,会反抗世俗化社会的群体。你们公司幸好只有几个穆斯林,如果更多一些,恐怕你们要另开一个房间给他们上班祈祷。
嗯,你说这个我同意,其实都是愚昧无知但表现的不一样,华人尤其是汉族更虚伪所以不容易发觉。原始愚眯野蛮无知上面,我可以肯定华人比例更高。伊斯兰在历史上对科学医学天文学化商业等贡献远大过泱泱中华,北方人的主食小麦面粉也是他们带来的。
至于教义,都是书上特定时期的理论,和普通大众平日生活没多少联系,只有普通生活过不下去了,才会有人利用闹事。这个和宗教没有直接关系,就象不信教的内地国人的各种维稳和群体事件一样,就是个不同的借口。
中国历来是一夫一妻多妾。家谱上的几个夫人应该是填房和续弦。如夫人也有上家谱的,但不是妻这个因为我和穆斯林朋友聊过,可以拿来探讨一下。首先,在一夫多妻上,我周围所认识的穆斯林都是一夫一妻家庭。多妻只存在王室或巨富家庭,但其它不是伊斯兰教的民族国家也有不少个例,中国的很多官,星,富都如此,最多四个是不违反伊斯兰律法而已,而很多国家法律不允许这些人也一样做。其次,这个多妻是有条件限制的,所有后娶必须前几妻同意,而且对各妻要求物质对待绝对公平,否则被告会受其律法处罚,这也是普通人不可能多娶的原因。伊斯兰律法对妇女有明文保护,如离婚的限制,如对男女乱交或出轨的制裁。规定了寡妇或离异必须分配家庭财产的比例等。有许多值得现代法律回顾学习。不过话说回来,西方的很多法律条款就是从宗教律法里发展来的。你有兴趣可以看看。
中国废除一夫多妻也只有几十年,我家族谱上有两三位夫人的并不少见,何况一夫一妻对真正的官商星不过一纸空文,这不前段还报道一个加拿大人有二十多老婆的?可兰经里的最多可以娶四房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因为经文不允许后人变更所以留下来而已,和百姓生活方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