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不是主要部分,偷换概念啊。
文化”一词是从拉丁文Culture演化而来的,含有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或注意、敬神等多种涵义。文化实际上主要包含器物、
制度和观念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语言、文字、习俗、思想、国力等,客观的说文化就是社会价值系统的总和。
19世纪中叶,一些新的人文学科如人类学、
社会学、民族学等在西方兴起,文化的概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开始具有现代意义。最早把文化作为具有现代涵义的专用术语使用的是英国的“人类学之父”泰勒(E.B.Taylor),他在1871年发表的《原始文化》一书中,把文化定义为“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
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有一切的
能力与习惯”。当时的法国的一位启蒙思想家则把文化解释为“一种教养,指通过教育能够获得良好的教养,以及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修养。”
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是指“以文教化”和“以文化成”的总称,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文化应是一个动词,无论是“化成”还是“教化”都体现了一个行为过程。“文”是说以什么来“化”之,以什么“化成”,文是指道德、哲学思想、艺术等,引伸到
企业文化中就是
企业所倡导的
企业精神。
罗宾斯则把民族文化定义为一国全体或绝大多数居民共有的
价值观,它形成一个民族的行为以及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