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照现在移民局的规定,五年必须住满两年,才能有绿卡,四年住满三年,才能可以申请公民,对吗?
我准备让我爱人一个人去那里住三年,我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不过去的话,在第四个年头(也就是我已经不可能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条件时),我还可以凭枫叶卡入境吗?同时,如果,第六年,也就是我爱人在那里等身份,而我已经过了五年期限,我是否还可以入境。 谢谢。
我准备让我爱人一个人去那里住三年,我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我不过去的话,在第四个年头(也就是我已经不可能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条件时),我还可以凭枫叶卡入境吗?同时,如果,第六年,也就是我爱人在那里等身份,而我已经过了五年期限,我是否还可以入境。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