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shw019发帖捡到钻戒,还要想办法怎么甄别失主,做了好事反而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突然联想到日本有条有趣的失物法律。
在日本捡到失物如果不上交警察是犯罪,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要付法律责任,所以很多失物在日本都能找到,法律还规定上缴3个月之内没人认领,失物就归上缴人所有。如果有人认领,警察在确认是否是失主之后,失主要缴付失物价值10%给捡到的人,如果捡到一百块,就要付十块,这是对捡到上缴的人的时间精力的答谢。
大家认为这样的用法律来规定是不是妥当?拾金不昧该不该有酬谢?
在日本捡到失物如果不上交警察是犯罪,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要付法律责任,所以很多失物在日本都能找到,法律还规定上缴3个月之内没人认领,失物就归上缴人所有。如果有人认领,警察在确认是否是失主之后,失主要缴付失物价值10%给捡到的人,如果捡到一百块,就要付十块,这是对捡到上缴的人的时间精力的答谢。
大家认为这样的用法律来规定是不是妥当?拾金不昧该不该有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