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如果房贷还剩15万加币,而银行存款也有15万加币,是全部拿去偿还房贷,还是坐收银行利息。我听说过现金为王这个说法,但还是请教大家的观点。 我倾向于把房贷全部还掉,但一想到“现金为王"这四个字就犹豫不决。其实我也不懂这四个字,能否请大家辩证地解释探讨一下“现金为王”在加拿大华人移民生活方面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