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能否先在加拿大申请入籍和递交资料,再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问题如标题“”能否先在加拿大申请入籍和递交资料,再回国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是从去年9月到今年9月都在国内,不久前才回到加拿大。现打算申请加拿大入籍,但才发现需要中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是否可以:除了暂无法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料外,我可以先在这里递交资料和付费,然后过几周再回国搞定无犯罪记录证明? 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还是我不得不再回趟中国办完好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后再回到加拿大申请公民?

谢谢了先!!
 
资料要一同递交的,你先交别的也没什么用,他们是看你资料全才开始审,不会先审理然后等你再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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