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
根据安大略省人权法案 (Human Rights Code),性骚扰指「明知或理应明知不受欢迎的厌恶言行」。在某些情形中,一件事便足以严重到构成性骚扰。性骚扰可以是:
以做某件事(如提升考试成绩,给予加薪或升职)或拒绝做某件事(如对公寓的必要修理)索要性回报
请求约会且不接受拒绝
强求拥抱
制造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包括他人不情愿的触摸
使用粗暴、侮辱性言辞,或发表对女孩、妇女、男孩或男人的成见
给人取与性别有关的非友好绰号
评论人的外貌(如是否迷人)
因认为某人不符合通常的性别角色而做出某些言行
张贴或分享色情描写或性图片、漫画、涂鸦,或其他性影像(包括在网络上)
讲黄色笑话
夸耀性能力
基于性或性别的霸凌
散布有关性的谣言或八卦(包括在网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