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报假警和你就没太大关系了,若有必要那也是警方和他之间的事。但是你可以去那天出勤警察所属辖区的分局购买一份当时的记录报告,从民事角度出发雇个律师来场劳民伤财的民事诉讼。
至于警方这边,假如你的旧爱故伎重演但次数少,并且有时间去执照心理医生那里能拿到离婚后焦虑症等类似书面评估,警察都不会把这当回事。除非情况次数多,那就不好说了。
个人认为目前你要小心的不是警察,而是CAS,因为假如对方有计划拿回孩子,会走以下类似步骤。
1.去警方拿到当时出勤记录,获取足够的对你不利的证据比如,每次都是因为有人目击到你虐待孩子。
2.联系CAS,开始启动调查
3.孩子被CAS带走。
4.旧爱申请监护人从CAS领走孩子。(假如他提前准备好了一切文件比如财政状况,担保推荐信等等,速度会很快,即便你是清白的,在没有准备得情况下光走程序就耗费你大把时间)
冤冤相报何时了,坐下来好好聊聊,彼此都耐心友好的问问:你想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