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枫叶卡中加籍配偶陪同海外居住视同在加拿大居住的问题

本人注册移民顾问(微信vanhometaxvisa免费咨询),从业多年,亲历的案例数千,对以下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1、事实上,续枫叶卡可以在境外申请,本人亲历的至今没有因此而退件的;
2、陪同是不分主次的,移民局已经刊登案例法,申请人不用再怀疑这一点;
3、共同居住在一个地址是很难证明的,完全没必要为此而折腾,双方的护照/出入境记录翻译公证就足够了。。。。。。
大家都知道续枫叶卡要在加拿大境内,楼上说续枫叶卡可以在境外申请,不知如何操作的?是把申请文件直接从海外记到加拿大申请中心,还是其他?
 
我家也在办理同样的续卡。看官网即可。主要提供在一起的证据。结婚证公证,居住地址等。我也在网上看了相关的帖子。其实要证明你们陪伴的事实,需要提供更多的细节内容支持。比如同一地址的二人名下的水电费单。购物单。我就提供了陪伴期间的淘宝购物订单。证明这段时间内我在这个地址生活。我先生也在这个地址生活,比如他的手机收费单等等。

你们名下的水电费单 购物单淘宝购物订单 这些你们做了公证和翻译么 还是就是自己翻译的就可以了?
 
本人注册移民顾问(微信vanhometaxvisa免费咨询),从业多年,亲历的案例数千,对以下说的话负法律责任。
1、事实上,续枫叶卡可以在境外申请,本人亲历的至今没有因此而退件的;
2、陪同是不分主次的,移民局已经刊登案例法,申请人不用再怀疑这一点;
3、共同居住在一个地址是很难证明的,完全没必要为此而折腾,双方的护照/出入境记录翻译公证就足够了。。。。。。
续卡在海外申请,请教这个事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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