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多边工具(MLI)于今年12月1日生效时,那么被视为避税天堂的加拿大,或将不复存在。
先给大家科普一下:《多边公约》或多边工具(MLI)
全称是《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
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17年6月7日于巴黎签定的公约。
该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跨国企业避税的机会,而加拿大也是签约国之一。
并于12月1日正式启动部分税收相关的协定。
2020年1月1日开始,适用于加拿大的相关税收协定正式启动。
加拿大现行的征税制度给全世界的富豪们提供了一个天然的避税天堂,也因此各类用于逃税避税的空壳公司层出不穷。
而MLI租税条约规定:
若两国或区域现行的双边租税协定协商存在时间过长,MLI能使各签署国迅速修改其租税协定,并将协定相关的BEPS建议纳入落实于租税协定条文中。
MLI包含强制性(即BEPS所规范之最低标准)及非强制性条款,各国均可弹性运用MLI修改其租税协定。
MLI协议一旦生效,所有国外投资者和公司面临的就是一套全新的游戏规则。
1、以前的税务“漏洞”将不复存在,利用加拿大现行双重征税制逃税避税的漏洞将被补上。
2、空壳公司将被盯上,外国投资者也将不再享受过去的税收优惠。
Norton Rose Fulbright Canada LLP的税务律师Darren Hueppelsheuser表示:“外国投资者将不得不重新考虑加拿大税收对其投资的影响程度,以及新的税收政策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投资回报率和处置方式。”
加拿大5大贸易对象均实施了该条例
到目前为止,已有1,400多个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中的约89个辖区签署了《多边贸易协定》,包括加拿大在内的26个国家已正式批准了它们。
尽管迄今为止只有英国和日本批准了该条约,但加拿大在2018年最重要的五个贸易伙伴中,中国,英国,日本,墨西哥和韩国都已签署了该条约。
加拿大已通知经合组织,只要涉及的多个国家也批准它们并将其指定为CTAs,它就可以使其93个双重征税条约中的84个受到MLI的约束。
温超级豪宅半数已空壳公司名义购买
根据加拿大与已批准MLI的税收协定中的税收协定,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这将影响其他税收,包括资本利得税。随着加拿大合作伙伴批准多边贸易协定,其他条约也将受到影响。
可以确定的是,对预提税的影响可能很大。
据媒体报道,2016年温哥华超级豪宅近一半买家采用空壳公司的名义购买,而真实买家的身份不得而知。
最后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公司根本从未启用过,它们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避税。
有了一个公司的壳,所有人就可以利用这个壳节省一些需要付税的项目,或轻易申请到大额贷款,或以公司名义进行金钱交易等。
以空壳公司的名义购置房产,能规避多少税收呢?
简单算下,若价值$300万加元住宅挂牌出售,按当地普通的交易来算,政府预计可收$7.5万加元税款。
若是外国买家直接购买,还要额外收取$60万额外的外国买家税。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不多了,12月1日以后如果再利用“空壳公司”避税的话,那些利用之前双重征税条约从中受益的国外投资者将很容易被加拿大税务系统查到。
一旦被查,发现是空壳公司运作逃税避税,那当事人面临的将会是法院的传票。
1年400亿加拿大富人这样逃税
加拿大在环球市场上逐渐成为避税天堂,为空壳公司逃税。《星报》与CBC共同取得有关文件指,有律师行经常推广加拿大是避税天堂,成立空壳公司进行瞒税。
加拿大税务公平(Canadians for Tax Fairness,CTF)组织称加拿大企业在2015年一年间,让400亿加元流入十大离岸避税天堂,增幅17%。
四大避税天堂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百慕大、瑞士和香港的资金,去年增幅至少34%
虽然法院对于“空壳公司”避税的处罚判决还未透露,但可以确定的是加拿大国税局已经开始着手列清单了,目前加拿大所有的空壳公司想必都已经记录在案了。
CRA在回复《金融邮报》问题的电子邮件中表示:“当加拿大企业收到税收建议时,(他们)应考虑到MLI的潜在应用。”
税务律师建议,依赖加拿大双边税收协定的纳税人应考虑他们所依赖的协定。
在加拿大实施时间还未到时该处理的赶紧处理,不要等到被抓被重罚。
ref:
https://business.financialpost.com/legal-post/a-new-ta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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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分析一下,这个协议对大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