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不是什么办法,而是事实啊,公司并没有限制员工数量,所以自己雇自己一人完全合理合法
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以前有个奇葩规定了,就是有限股份制公司,不能是一个人股东,所以我后来不得不拉了朋友当个挂名股东随便写个占10%股份才办好了执照
你这个是办法,不是事实(事实就是公司还没有成立,一般就不能够有职工)。
就拿餐饮企业来说,你可以是董事长兼总经理,但是你不能兼监事。
你可以再兼厨师长、兼厨师,你不能再兼大堂经理或者服务员了吧?还有卫生专员、消防专员、安保人员、食品仓库保管员你都是一身兼?
还有最重要的会计财务出纳(你难道去考一个会计证?)
难道你这个餐饮企业以后真的是你一个人在那里跑来跑去服务所有的宾客,还要去与很多莫名其妙的部门接触打交道?
我想说的是:这个表格填的内容是没有办法是完全真实的,只有国有企业可以(民脂民膏啊)
再重复一遍:我那个案例是古代的。反正每一个时期,每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奇葩规则。
国内的游戏规则就是:没有统一的游戏规则。
赵笑仙(本山)说过:谁办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