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质疑的不是为贩毒辩护,而是一审花了4年判了15年,二审从决定到宣判只有2星期,中间还包括元旦假日,这么快的效率是否是政治决定法律。 此外,他并不是在中国境内走私贩毒,他是收集原料准备运去澳大利亚。 你这完全说不通,一审时是新案,调查需要时间,二审时只是补充新证据,从协犯变成主犯而已,所以不需要调查很久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