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她还清加航,否则永远不准乘加航

酒店内部员工用内部员工的ID定酒店,然后再转卖。比如说我在酒店工作,然后用我的ID 在酒店的内部网站定房间。正式的价格是150刀一晚,但我以我朋友的原因定,内部只收80刀,但我卖给你100刀。当然这是犯法的。夫妻价是50刀。但这些不能在繁忙季节,比如7,8月份。
野鸳鸯有的来了之后不到1个小时就退房了,被子都没有解开,毛巾也没动,去稍微收拾一下接着卖,收现金进自己腰包。漏洞总是有的。
 

千客万来

拆二代致富和尚爱淘宝
发卡行作为发行信用卡的收益方,同时理应也是风险承受方,必须承担这个风险,或者官司,是发
卡行判断她支付能力和支付信用以及使用常识。

应该发卡行先支付,然后找当事人追索
现在加航成为无辜第三方,不去找提供信用的发卡行,直接找当事人,
不但程序错误,而且如果当事人不坐此航空公司的飞机,追索遥遥无期。
 
最后编辑: 2019-06-04
发卡行作为发行信用卡的收益方,同时理应也是风险承受方,必须承担这个风险,或者官司,是发
卡行判断她支付能力和支付信用以及使用常识。
应该发卡行先支付,然后找当事人追索
发卡行如果发现是盗刷信用卡,会取消持卡人的负债,但同时会拒绝支付给收款人,如果已经支付的也会收回,我店里几次被盗卡刷卡就是第二天钱就到账了,几天后又被扣回过去,每一笔还被加收$10。
 
发卡行作为发行信用卡的收益方,同时理应也是风险承受方,必须承担这个风险,或者官司,是发
卡行判断她支付能力和支付信用以及使用常识。
应该发卡行先支付,然后找当事人追索

信用卡被盗用和信用卡持卡人无能力还款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东西
你说的信用卡公司承担的风险, 不是被盗用而导致的损失, 而是持卡人破产而引起的卡债勾销的损失
关于信用卡的盗用, 已经有很规范的处理流程和规则
这些也是常识
很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gift card, 使用盗刷信用卡购买的gift card一旦被发现统统作废
那些花了钱去买这些gift card的人是不是也要去找公司说你应该去抓盗刷的人, 我们是付了钱买卡
凭什么作废
 
这个确实为了贪便宜不走正规路了,其实她只要有点常识,至少问卖家要一个加航预约号,就可以在加航官网上查阅以及订座位,如果盗卡被发现了,加航肯定会取消这个预约号的,我经常在flighthub上购买机票,有时确实很便宜,买好后马上拿预约号码去航空公司官网上确认,才可以放心。
你说的跟这个根本不是一回事。她买的机票没任何毛病,坐飞机都做了三趟了,这也说明至少她登机前,信用卡公司还没有发现卡被盗用,甚至最后一次机票可能还是确认的,只是航空公司通过前几次信用卡拒付记录把她定位了,所以拒绝为她服务。
如果那个“机长很酷” 每次用不同的信用卡,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每次临出发前才购票,等到卡主收到帐单,航班早就飞过了。
加航只能通过查找多次盗卡购票记录来确定她可能是嫌疑人,可又没真凭实据,不能起诉她,只好宣布不为她服务,其实就是用下三滥手段的恶心她一下。
想杀鸡给猴看。可没刀,只好给鸡浇一盆脏水,也算吓了吧。
 
你说的跟这个根本不是一回事。她买的机票没任何毛病,坐飞机都做了三趟了,这也说明至少她登机前,信用卡公司还没有发现卡被盗用,甚至最后一次机票可能还是确认的,只是航空公司通过前几次信用卡拒付记录把她定位了,所以拒绝为她服务。
如果那个“机长很酷” 每次用不同的信用卡,做到这一点很容易。每次临出发前才购票,等到卡主收到帐单,航班早就飞过了。
加航只能通过查找多次盗卡购票记录来确定她可能是嫌疑人,可又没真凭实据,不能起诉她,只好宣布不为她服务,其实就是用下三滥手段的恶心她一下。
想杀鸡给猴看。可没刀,只好给鸡浇一盆脏水,也算吓了吧。
我不觉得加航是用下三滥手段,只不过是没有确切证据她就是刷卡人,但至少她是这几次刷盗卡的实际受益者,航空公司为她服务了却收不到钱,当然应该果断拉进黑名单了。
 
有可能就是现在,那个“机长很酷” 还在用盗来的信用卡卖出机票给别人。但加航在信用卡公司拒付前,也无法确认那个是盗用的卡买的票。那个女的被定位,一个是因为次数比较多,另一个数额比较大。更主要的一点可能还是觉得华人不一定会跟他们对着干。
 
我不觉得加航是用下三滥手段,只不过是没有确切证据她就是刷卡人,但至少她是这几次刷盗卡的实际受益者,航空公司为她服务了却收不到钱,当然应该果断拉进黑名单了。
你有什么理由能证明她知道自己的机票是通过盗用信用卡购买的?
同样的商品,打折的时候75%的折扣也能见到,如果我卖给你一台全新的割草机,是商店标价的40%,你就能认定我是盗刷信用卡的吗?这是同样的道理。这也是航空公司只能拒绝服务,不能起诉她的道理。
 
你有什么理由能证明她知道自己的机票是通过盗用信用卡购买的?
同样的商品,打折的时候75%的折扣也能见到,如果我卖给你一台全新的割草机,是商店标价的40%,你就能认定我是盗刷信用卡的吗?这是同样的道理。这也是航空公司只能拒绝服务,不能起诉她的道理。
所以我说加航没有证据证明她和盗卡的关联,才把她拉进黑名单的。
如果加航有证据是她本人使用盗卡,或者知道是盗卡买的还买下脏货的话,就可以直接报警按刑事案件处理,而不是拉进黑名单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置。
而且你所说的割草机转让和飞机票不是一码事,割草机是一般商品,并没有特定的归属,可以自由转让,而飞机票是归固定的使用者所有,航空公司和旅行社之外的购买是非常罕见的不寻常,航空公司完全有理由怀疑实际使用者和盗卡者有一定的关联。
 

月盈亏

月月盈
前几年有过盗刷信用卡买地铁票,然后网上半价兜售。后来地铁公司把所有用盗刷信用卡买的地铁票全部作废了。买家手里的卡不能用了。
凡是不在正规渠道得来的都不受承认。
 
Airline says online purchase of cheap ticket was like 'buying a television set in a bar

这种话可能会得到一部分认得认同。网上买便宜机票怎么了?实际上这种话透露的信息是说话的人少见多怪。30年前买机票还要去航空公司的门市买呢。现在online怎么了?加航自己不也有网上售票?携程之类的旅行网不也代卖包括加航在内的机票?所以说问题不在于是否网上购买便宜机票,而是在于那个人上了骗子的当。要打击的是骗子。抓不到骗子是个现实问题,咱不能说rcmp都是蠢货,不过也不至于把上当的人绑上充数吧?
航空公司的主要动机是树立一个榜样
减少难以监管的渠道
他们找的样板挺好 钱数大 醒目
当事人又姓钱 难以得到同情

因为上了电视 我们小市民注意到了 有些小渠道 里面有泥坑的

赞加航公关杰作
 
发卡行作为发行信用卡的收益方,同时理应也是风险承受方,必须承担这个风险,或者官司,是发
卡行判断她支付能力和支付信用以及使用常识。

应该发卡行先支付,然后找当事人追索
现在加航成为无辜第三方,不去找提供信用的发卡行,直接找当事人,
不但程序错误,而且如果当事人不坐此航空公司的飞机,追索遥遥无期。
不管谁的责任 最后 是消费者买单
不论怎么骗 骗谁 都是社会成本
任何减少骗子的举动 都是 造福社会的
 
落后的加拿大服务业面临新问题。
全世界都得面对啊
有人劫持美国市政信息系统 五万八万的 要求比特币支付 作案人或者俄罗斯 或者伊朗

在中国 信息诈骗 也很厉害 有个公安局赞助的电视剧 女的是重案六组的女演员

诈骗的基本思路 跟历史上的 差不多
信息社会 给骗子提供了新渠道 新手段 新说法

平台还是很重要的
早期的ebay 加PayPal 是一个挺好的模式
打分体制 加上平台承担责任

Air bnb 也挺好的
Uber 滴滴打车 也挺好的

小渠道 除非是认识的 不靠谱的可能性大 没路灯的地方 泥坑多 假如一个美女 特漂亮 特性感 站在一个阴暗的路口 跟你说 二十元打炮 你千万不要跟她走 进去了 多半没什么好事
 
全世界都得面对啊
有人劫持美国市政信息系统 五万八万的 要求比特币支付 作案人或者俄罗斯 或者伊朗

在中国 信息诈骗 也很厉害 有个公安局赞助的电视剧 女的是重案六组的女演员

诈骗的基本思路 跟历史上的 差不多
信息社会 给骗子提供了新渠道 新手段 新说法

平台还是很重要的
早期的ebay 加PayPal 是一个挺好的模式
打分体制 加上平台承担责任

Air bnb 也挺好的
Uber 滴滴打车 也挺好的

小渠道 除非是认识的 不靠谱的可能性大 没路灯的地方 泥坑多 假如一个美女 特漂亮 特性感 站在一个阴暗的路口 跟你说 二十元打炮 你千万不要跟她走 进去了 多半没什么好事
小千同志说的有道理,加航就是搞不清钱小多是不是骗子一伙儿的,不管那么多,打了一个是一个。打不到骗子,打受骗的人,这可不是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应该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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