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三件事.
1.你买的东西过期了,你可和商家协商解决,不行的话你可上诉消费者协会.如卫生有问题,可上诉食品卫生监察局,卫生监察局会根据察查情况警告和处罚商家.
2.加拿大没有上门评理之说,你带人到商家评理,商家有权请求限制令.警察视情况向滋事者发出限制令是法律给他的权利.这也适用于邻居夫妻吵架,限令你不得进入离对方300米内
3.违反了第二条,就是违反了另一条法律,法院会判你一到二年徒刑,这和商家没关系了,是你藐视法律了.
劝你就此罢休,省点精力学习工作,打官司费钱费力不说,你还和警察作了对,他们也会找机会给你弄个罪,留下了犯罪记录,到时你啥也干不了,重则被谴送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