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泽西州的法律,这种罪的少年疑犯按成年人审理定罪。16岁, 未成年, 怎么判刑!?
你还认为此案不要经过陪审团?
美国宪法第3条规定:“所有犯罪的审理均应通过陪审方式进行。
新闻讲的是强奸重罪,疑犯是否有罪,当然由陪审团说了算,
怎么能说提陪审团就是东拉西扯?
你说“法官乱判案子”,“陪不陪审团的跟这新闻”没有关系,
虽然不算东拉西扯,但是完全是乱喷。
有过失的法官,被上诉庭警告和被命令接受调查,
法官因为乱判案子被罢免,
这都是法治的体现,我说的有理有据。
你的一大串 “搞笑呢吧!”,“法制的耻辱”, “明显是法官们的人治”,
没有任何论据支持,纯粹是乱喷。
违法的行为得到了处罚,不是法治的体现?如果你把一个违法的行为得到了处罚,当做你“法治体现”的依据的话,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不法治的地方了,每个地方都会有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这还用得着上新闻吗?所以你的“理”和“据”不搞笑吗?
连续有精通法律的法官不依法判案,还都是因为罪犯的的背景好被轻判,这才是这事儿的“新闻点”。
法律讲究的是公平,可代表着法律的法官却偏向,这难道不是法制的耻辱吗?法官不去遵照法律规定而是按照个人的喜好去判决,这不是人治那你说什么才叫人治?
法官说,你的案子还要研究。愚钝的傻等,聪明的要烟酒那就赶紧上,当晚趁着夜色送过去。还是社会主义法制有人情味。违法的行为得到了处罚,不是法治的体现?
难道应该得到奖励,才是法治的体现?真是糊涂透顶。
你说这么多,那句能成为你如下观点的论据?:
“搞笑呢吧!”,“法制的耻辱”, “明显是法官们的人治”,
“法官不去遵照法律规定而是按照个人的喜好去判决”,有何证据?
法官有失误被警告和调查,甚至被罢免,明明就是不允许他们这样做嘛。
违法的行为得到了处罚,不是法治的体现?
难道应该得到奖励,才是法治的体现?真是糊涂透顶。
你说这么多,那句能成为你如下观点的论据?:
“搞笑呢吧!”,“法制的耻辱”, “明显是法官们的人治”,
“法官不去遵照法律规定而是按照个人的喜好去判决”,有何证据?
法官有失误被警告和调查,甚至被罢免,明明就是不允许他们这样做嘛。
你这么罗嗦地说一大堆,没能指出这个制度的缺点。没有用。法官严格执法才是法治的体现,如果因为有错了受罚就可以“大赞”的话,那你说说那个国家不是法治的?
还奖励?你问谁呢呀?你们家执法都是不罚就要奖励的呀?你有点儿逻辑没有哇?!
你把新闻反着读,把坏事儿当好事儿来看待就是搞笑。你可以问问,除了你还有谁会认为这新闻的目的不是为了谴责乱判的法官而是为了体现“法治”的?
法官故意违法难道不是法制的耻辱?
法官按照自己个人的好恶而不是遵循法律去判案,这难道不是他人治的体现,那你说这是什么治?法治?
“这名69岁的法官居然表示因为作案的男子来自一个“好家庭”,在一所“好学校“读书,而且“学习成就优秀”,将来会上一个“好大学”,所以不能因为这么一个案子被毁了“前途”。”
——你觉得这些不是法官按照个人喜好去判决的证据么?那你倒是说说他是按照什么理由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