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承担对等责任的权利。
封建社会确实是家族抱团经营,小孩子上学,父母承担不起,可以上“族学”。孩子里谁最有可能学有所成,那就倾家族之力扶持其赶考(近代很多是留学,比如鲁迅)。相应的,族里谁“出息”(当了官,或者做成了大生意)了,就有义务提携族人,分润一些财富或产业出来给有一定能力但缺乏机会的族人经营,同时他们也把族人作为自己扩张时,相对放心的人才储备库(比如三国曹魏,大将和官员里姓曹的和姓夏侯的,那都是心腹)。
当时这些“好处”的背后是有责任的,你既然不是家族的顶梁柱,或者骨干贡献者,而只是利益的分润者,那么到了需要个别族人牺牲保存家族利益时,你可别往后躲,没有民主投票这回事,都是族长族老直接钦点。当然,具体分配利益和任务时有多公平多讲道理,那就看各个族的管理者水平了。
过去说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不止从一门一户考虑的,而是整个姓氏家族利益。门丁不旺,人才储备就不足,就算出了个当大官的,但是族里没人也是独木难支。不能乘在位时提携一群族人,那个人一倒家族就会衰败下去,被其他对手分食。
还有那种比较残酷的多方下注,比如诸葛亮一家,历史上分事三国,可不见得都是自己挑的,很可能就是家族分配。一旦位高权重,但是扶植的政权失败,那这个人从当时对国士的要求,很可能是要殉国的。但是他的家族可以因为多方下注而保存。中国的孔圣人孔家,在近代乱世,也是各种不堪的多方下注表演,山东一些地方被殖民后,甚至还有迎德国皇帝画像进祠堂的荒唐事。你说他们没羞耻心吗?其实很多也是家族责任,身不由己,你一个个人模狗样长这么大,地位尊崇,衣食无忧,靠的是后面的家族。临了难道能讲个人气节而置家族利益不顾?
到了现代,除了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宗族管理已经很弱了。大家都愿意小家庭自己生活不受支配。但是看到亲戚发达了,又忍不住搬出封建家族那套想去分好处。那好,万一分你好处的那家“城里亲戚”如果摊上大事,需要你出头顶罪甚至偿命,有几个愿意?广东广西福建地区很多农村人,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超脱法制之上,那有可能是真愿意的,所以常常有整个村抱团起来搞非法活动(比如贩毒,走私),还很难整治肃清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