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逻辑。 强奸犯不可能因为后期对受害者的照顾和赔偿就变成了英雄,它还是强奸犯,它的罪孽需要审判,是不是? 抢劫犯不可能因为还回了一些赃物,就变成了嘘寒问暖的好人,它还是要为它的抢劫罪付代价,对不对? 诈骗犯不可能因为最后交代的骗的经过并示警还有更大的诈骗,就变成了诚实的热心举报人,它还是要为它最初的诈骗上法庭,对不对? 不说政治立场,只说事实记录, common sense,简单清晰,朴实无华。 强奸犯,抢劫犯,诈骗犯。。。 :LOL: 这么严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