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运气好,死活抓住两只不错的龙头股,都翻翻了,十二月份清仓后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CAPITAL GAIN。当时交易账户是我自己的名字,平时也有全职工作,但是RRSP额度公司都有share match 所以每年都用的差不多了。结果今年看到NOA的补税额心疼的不行,就觉得应该要恶补一下税务知识。
我太太年薪和我差不多,但是RRSP空间很多有两三万,而且之后我们打算要孩子,请产假,照顾孩子什么的她的收入就会低很多,所以我就到处学习怎么样能合理分配收益。后来看到开联名账户夫妻一般都能以50/50来报,就和会计商量是否可行。会计告诉我,因为我报2019年得利税的时候是以个人,如果2020以夫妻来报的话,税局可能会质疑出资的比例,然后结果还是把所有的得利算在我头上。然后他就推荐让我使用SPOUAL LOAN,夫妻互相签个合同,每年按prescribed rate算利息,利息算进当年收益上报就好了。
按照我的理解,贷款合同应该可以以年为单位来计算,因为不牵扯本金的转移,所以理论上只要申报了利息就应该能将分配“合理合法化”。假设2020年我总资产100万,按50/50分配本金,prescribed rate 2%算利息,我只要报1万的利息,就能让太太申报50%的资本得利?然后到2021年,再假设本金加2020年收益一共是110万,按30/70重新签一份贷款合同,只要来年申报1.54万利息,就能让太太申报70%的资本得利?另外税局会要求提供合同文件或者转账(支付)记录吗? 合同模板倒是到处都有,但是转账的话,因为我们基本都用的是联名账户,工资都进去到一起,就不明白该怎么做了。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不吝赐教,感激不尽!
我太太年薪和我差不多,但是RRSP空间很多有两三万,而且之后我们打算要孩子,请产假,照顾孩子什么的她的收入就会低很多,所以我就到处学习怎么样能合理分配收益。后来看到开联名账户夫妻一般都能以50/50来报,就和会计商量是否可行。会计告诉我,因为我报2019年得利税的时候是以个人,如果2020以夫妻来报的话,税局可能会质疑出资的比例,然后结果还是把所有的得利算在我头上。然后他就推荐让我使用SPOUAL LOAN,夫妻互相签个合同,每年按prescribed rate算利息,利息算进当年收益上报就好了。
按照我的理解,贷款合同应该可以以年为单位来计算,因为不牵扯本金的转移,所以理论上只要申报了利息就应该能将分配“合理合法化”。假设2020年我总资产100万,按50/50分配本金,prescribed rate 2%算利息,我只要报1万的利息,就能让太太申报50%的资本得利?然后到2021年,再假设本金加2020年收益一共是110万,按30/70重新签一份贷款合同,只要来年申报1.54万利息,就能让太太申报70%的资本得利?另外税局会要求提供合同文件或者转账(支付)记录吗? 合同模板倒是到处都有,但是转账的话,因为我们基本都用的是联名账户,工资都进去到一起,就不明白该怎么做了。
希望有经验的前辈不吝赐教,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