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道理,我说未尝呀和尚呀重一点的话就没关系。有的人不要惹。这种比较难界定的,看交情,
比如兄弟之间说:你这小子,
就不能按照谩骂来定义,
但是我和这个人没有任何交情,
相当于陌生人之间,
你敢上大街上对陌生人说这种话吗?
摁住。我跟你的看法有点不同,谢谢admin秉公执法的同时,也想谈谈我的想法:
(1)对于已发生的事情,我个人认为就像人一生走过的脚印,没有必要擦掉,留待后人评判。
(2)我并没有感到羞耻,被这类人(不守规矩的人)谩骂,恰恰是我的自豪,因为不同路。
(3)自豪为什么还举报?为了论坛繁荣,仅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