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在以前的帖子中提到过,如果日本自己提出不办,要赔偿国际奥委会损失,而国际奥委会自己是不会提出停办的,所以,最终可能就是硬着头皮,空场也办。 但这是违背天道的!
当然,如果最后不办一定是IOC提出来,因为奥运会合约规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组委会都没有权利取消举办,不办就意味着违约,而制定霸王条约的IOC却可以宣布不办,其收益损失也会由保险公司来赔,很多人不知道东京组委会仅保险费这一项就花了1500万美元,如果不办一定是最后阶段才会提出来,这个也很好理解,纯粹的商业赔偿而且会是单项行业最大的保险赔偿是不可能同意在举办前两个月就根据预测来赔钱的,如果到时间情况恶化倒是很自然被公众和保险公司来接受奥运会取消的,这也是为什么组委会宣布只会取消而不会再次延期的原因。换句话说如果最后硬着头皮空场也办,真要谴责,首先是国际奥委会而不是日本政府。
附:国际体育律师米格尔·梅斯特(Miguel Mestre)的解释
国际奥委会和主办城市东京之间的合约非常直接明了:有一个条款是关于取消的,而且这些选项只给IOC,而没有给主办城市。那是因为,奥运会是国际奥委会认定的“专属财产”。而作为奥运会的“所有者”,国际奥委会才有权终止合约。要合理地取消奥运会,除了像战争或者国内动乱之外,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国际奥委会在其独有酌情权下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奥运会参加者的安全将会出于任何原因而受到严重威胁或者损害”。可以说,全球大流行疫情可以被视作是这样的一个威胁。
梅斯特说,奥林匹克宪章还规定,IOC应该确保“运动员的健康”并且推广“安全竞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