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发出的签证居然还要依附于加拿大发出的PR身份?一旦PR失效美签立即自动失效?你以为美国是什么?中国吗?呵呵。那么多入籍后用中国护照+美签进美国的,从没听说过入境时立马被抓起来然后以签证欺诈罪名遣返的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无效
我个人理解是:不是依附加拿大的PR身份,关键是入籍以后,中国不承认双国籍,法理严格意义上你的中国护照说是一个作废证件了,作废证件上面贴的任何签证,也一同作废了。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发出的签证居然还要依附于加拿大发出的PR身份?一旦PR失效美签立即自动失效?你以为美国是什么?中国吗?呵呵。那么多入籍后用中国护照+美签进美国的,从没听说过入境时立马被抓起来然后以签证欺诈罪名遣返的啊?
你的理解是错的。只有中国确认了他国国籍,给中国护照注销之后,那本中国护照才是作废的。我个人理解是:不是依附加拿大的PR身份,关键是入籍以后,中国不承认双国籍,法理严格意义上你的中国护照说是一个作废证件了,作废证件上面贴的任何签证,也一同作废了。
中国边检会要求你出示PR卡。 说了很多次了, 别人可以不代表你也可以。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发出的签证居然还要依附于加拿大发出的PR身份?一旦PR失效美签立即自动失效?你以为美国是什么?中国吗?呵呵。那么多入籍后用中国护照+美签进美国的,从没听说过入境时立马被抓起来然后以签证欺诈罪名遣返的啊?
中国护照持有者如果加入了外国国籍,一般情况下会被认为失去了中国国籍。根据中国的国籍法,如果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通常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了中国国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护照在中国机关宣布作废之前已经失去了有效性。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算不算普遍?三月份成功不代表四月份一定也能成功
张三成功不代表李四和王二麻子也能成功
个案成功不代表普遍也能一定成功
同理,就算未入籍持枫叶卡出境中国,三月份成功不代表四月份一定也能成功;三月份成功不代表四月份一定也能成功
张三成功不代表李四和王二麻子也能成功
个案成功不代表普遍也能一定成功
说法律,又谈“政府认定”,既然只能政府认定,就没有法律什么事了,法律不应该是在政府之上的吗?你连国籍法都没有仔细研究过,道听途说就不要乱说了。
首先给你一个案例,入籍外国,但中国政府不注销中国国籍:马洪兴不服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行政处理决定案
为什么不承认?因为自动失去中国国籍需要两个必要条件:定居外国+取得外国国籍,缺一不可。
这是国籍法原文:
第九条自动丧失是:定居外国+取得外国国籍。而其中的“定居外国”不是你自己认定的,而是中国政府认定的。上面引用的马洪兴的判例就是明确说明了,中国政府才是认定是否“定居外国”的主体。不是马洪兴自认为的,也不是你认为的。
在中国政府认定之前,没有人会自动失去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