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本古籍线装书,带到国外属于走私文物?

家里老人研究古汉语一辈子,家中留有诸多书籍。也有一些古籍残本线装书。曾谆谆告诫我们要好好保留。

虽然也不懂这些发黄线装古籍有何价值,但就凭那颜色,也知是些文物级别。

如今想携带回北美,却有些犹豫。缘由是听说,将文物携带出境,便是文物外流,不一定贩卖给外国人,也可能藏于自家,但未来有贩卖的可能。这可能是走私罪。

于是上网搜索,发现真有规定:

国家以1949年为主要标准线。凡在1949年以前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

没想到,自家的东西还无权携带。

近年来出国旅游的人多起来,据说经常有游客偷偷携带几枚古币出境,估计是想跑到国外贩卖。被海关查到了以后直接就没收,并且进行了拘留。

文物出境有重要的一条规定,想要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得经过国务院下属有关文物鉴定的部门进行审批备案以后才可以出境。 据说想带一枚袁大头都出不去。很高级别的文物还有坐牢的可能性。海关管理很严格。每年都有大量的人试图闯关而掉河里。但是去登记申请,通常属于限制出境的文物,也不会轻易给你批的。非文物古董、赝品不需要申请登记,海关也不会管。

这让普通的出境人员很烦恼。去文物局登记吧,遵守海关的规定,主动向海关报告,放行的话,会上缴一大笔税金。

另一方面,也许多年以后,带出来的还会带回国内找下家出售,谁能永久保存它,还得折腾回来。

你藏在家中,妥善保管,没人管你,个人允许收藏文物。如果带回捐赠给国家,据说可获赠锦旗一面呵!
一旦买卖,又将触犯倒卖文物罪

有人说,文物进国门要征税,你首先会被定为走私文物罪;然后根据要求,估计会有盗窃罪,在你数罪并罚之后,文物归国家所有。

说穿了,自家的东西,携带一下,这么多可怕的麻烦。

文物,用中文丰富的语言描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说的确实伟大。

在北美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所在国有文物走私的问题?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