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以为是的诱导性的问题,不想在这里作答。
如果这样的“问题”都被你所发现,这个项目还能获批能推向市场?
还有自以为是的态度。
从你的语气和中英夹杂的习惯来看,你大概是入境过美国,并自以为从此不同于其它未入境美国的中国人。
不知道你是否习惯于对于他人的作出评判,而且是以自以为高人一等的姿态。
我见过一些这样的人,在国外时有,回到中国更多。
PS: 对于 My insight is still way above yours, lady! It's really shame on you if you don't throughly understand what you are selling and the way you are selling! 和show investors that you are a professional instead of a housemaid! 之类的语句,我的回复是bullshit n Fxxx off
我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查了一下互联网才知道这是个故事最多的项目。非常非常多。用Atlantic Yards一搜索就都出来了。连录像都有。让你能亲眼看现在的样子。这个项目被Brooklyn的一个叫DDDB的组织和媒体天天盯着。天天在发涉及到这个项目的新闻。所以不需要我们做什么,上网读就行了。
我跟那位女士谈着谈着才发现她什么都不懂。这也让我有点生气。一个问题都不回答太无聊了。
我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
1.按照媒体的说法,这个体量超大的项目,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启动不起来?抑或,启动的时间未知?
2.这个债券(这个是你的强项,我的弱项),好像没啥用,反而导致项目融资成本很高,搞不好EB-5拉来的钱,要去填利息的窟窿的?
从所读到的情况看来,项目方是有钱的。不是必须这笔钱才能开工。这对是否能把项目能产生的工作职位都算在投资者身上是个问题。因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证明不了如果这笔2.5亿美元的eb-5的钱不到,项目就得倒闭。因而save了所有的工作职位。所以那些纽约团体盯着,并且打电话到移民局报告说:7千多的工作岗位是所有的40多个亿的总项目的就业,14亿左右的说法本身就是误导(根据Norman Oder和www.nolandgrab.org的说法)。而且项目方上市的Forest City的发言人也承认原本在2010年底就在工地的1476个工作根本不存在。只有100人。DDDB的人还特别放了个摄像头在那里数就业人数。
报告移民局的说法是:如果不是缺这2.9亿美元的钱项目就没法进行下去,Forest City也承认如果募不到eb-5的2.9个亿,他们还有渠道,侧面印证了这个事情。那么是否能将所有工作算在eb-5投资者头上就有问题。这一点Forest City的发言人也承认(eb-5的钱不能产生额外的工作职位,这都已经是公开的报道了。http://www.nydailynews.com/sports/basketball/2010/10/06/2010-10-06_ratner_plan_nets_critics.html),也就是说2.9亿能直接产生的就是这部分钱应该产生的就业部分。坏就坏在有DDDB这个地区社团天天盯着这个事情。我相信其他区域中心也这么做,只不过纽约是个太public的地方。架不住贼老惦记你。老报信给移民局和劳工局(Norman说他打电话给劳工局,劳工局里反对EB-5项目的人。。。当然这个人的话对我们这个行业人都不好。)
此外,还款能力并不来源于抵押的土地开发权(就是空中楼阁吗!25楼的楼面面积的开发权,你自己想象是什么吗!这个抵押实际上是项目方在设计时一定是实在找不到什么有形资产(tangible asset)来抵了,才用这种权证来抵。你们到中国的信托公司去问问,在中国用信托做个私募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会不会接受这种建筑面积的开发权证来抵押?eb-5本质上就是中国的信托产品)来自于运营的现金流。可是Muni Bond已经把运营的现金流都抵押走了。而且像Moody和S&P的BBB-已经说明对项目运营还款没有信心了。(查查评级机构如果评级,什么标准不就明白了吗!这么好的佐证为什么不挖掘呢?)。实际上,能还款的现金流已经都被Muni Bond拿走了。项目要先对这个Munis的红利负责。然后不知道哪一步才对eb-5资金的还款负责。
Norman Oder在他的博客里写得很好玩儿,说抵押品不是平面的,而是上下纵向的。说的就是楼面开发权的权证抵押这个事情。这东西没法变现。除了被开发商绑裤带上一起做下一步开发没有别的出路。
网上报道非常多。在纽约已经是满城风雨的事情(本来要来推广的区长因为纽约政府的利益冲突局的调查压力取消了中国的推广之行。尽管最终调查局同意了他作为私人行程可以来中国参加推广。但是压力太大了。http://www.nypost.com/p/news/local/...ut_arena_controversial_hCqXNj7PUXswx5fjptnm9I),我们国内还一篇赞誉呢。信息完全不对称。
你的英文那么好,你也看看然后来谈谈想法,大胸弟。呵呵
这次你讲的那么详细,我终于懂了那么80%。我再总结一下啊:
1.这个项目在美国非常倒霉,爱死不死给一班刁民给盯上了,这个实际就业的问题非常悬,这个顺带的,这个绿卡也就非常悬。
2.这个项目在中国非常倒霉,爱死不死的给ganpai盯上了,这个家伙还懂啥抵押啥证券的,这个顺带的,这个还款也就非常悬了.
综上,这项目 NBA 网队主场场馆建设项目,一句话,倒霉透了!
原谅哥,哥等米国电话的空闲,看胡子哥唱织毛衣来着...贫了,真贫。住展春园拿会,还么这么贫来着啊...一定会是ganpai这一家子的强人哥带坏的....
to GP先生:
对基于平等和尊重的讨论,本人欢迎。但对于自以为是妄下判断的人和话,本人总是敬而远之。
这个项目的基本资料放在这里,方便还不太了解的先生女士:
项目包括:为网队提供的场馆(即巴克利中心),为长岛铁路修建的铁道和服务设施,整个地块下的基础设施。(不仅是常常提到的体育场馆)
出资方:州政府100M,市政府131M, state bond 511M, 开发商457M, EB5 249M, 除EB5, 其他资金都有资金到位证明。
就业:按RIMS II计算,己获USCIS批准。
在OM上没有说明的是, 此项目(场馆,铁路,基础设施)是公益性的,作为开发商与政府交易的一部分,在完成这些之后,开发商有权在地块的其它部分建造商业办公楼和住宅。开发商的收益来自于这后一部分,本项目部分只是开发商为获取利益所必须完成的公益投入,当然州和市政府有投入。
EB-5人的投资款和其它所有款项一起,作为14。48亿美元总投资的一部分。至于哪部分款项用来支付state bond的红利,这样的问题是不是多余?
在OM上, EB-5人的投资款将由借款人re-finance来偿还,和项目的收益无关。
基本的情况如此。这样的项目,有民间团体的反对,出于各种原因,都是可以理解的。好在美国有法律,有言论自由,项目能开工建设足以说明问题。不要用片面的信息作出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