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一趟中国,百感交集

这在欧洲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摘抄一份报道如下)
  曾经有一名西班牙男子起诉谷歌称,在该公司的搜索引擎中搜索自己的名字时,有一个链接指向了1998年的一篇刊登在报纸上的文章,文章报道了他的住房被收回的情况。欧洲法院最终支持了该男子的主张,要求谷歌删除相关搜索结果。
  该案凸显出言论自由支持者与隐私保护支持者在网络空间中的意见不一,后者认为自己拥有“被遗忘权”——换句话说,他们应当有权删除自己在互联网上留下的数字痕迹。
欧洲法院的法官表示,谷歌可能会被要求删除“不适当、不相关或不再相关或超出其处理目的,以及已经过时的”数据。欧盟法院称,人们的隐私权重于公众的兴趣。
  谷歌对这一裁决表示失望,这与欧盟法院去年提出的不具约束性的建议背道而驰——去年的建议认为,删除搜索引擎中的敏感信息妨碍言论自由。
  谷歌发言人阿尔·沃尼(Al Verney)说:“我们对法官给出的建议和最终的警告之间有着如此之大的差异感到意外。我们现在需要花时间分析此事。”
  欧盟委员会2012年提议,应当在互联网上为人们赋予“被遗忘权”。但欧洲议会去年针对具体信息给出了“删除权”的提议,从而冲淡了这一概念的效力。
  该提议需要获得28个欧盟成员国政府的支持才能最终成为法律。谷歌、Facebook和其他互联网公司都担心产生额外成本,因此都在通过游说反对这类计划。
  自从美国“棱镜门”曝光后,欧洲对隐私和数据保护问题变得更加敏感。
  额外成本
  律师事务所Latham &Watkins合伙人拉里·科翰(Larry Cohen)表示,周二的裁决可能会令普通人受益,但公众人物并不包含在内。
  “这一裁决将帮助某些人隐藏过去,令人们难以评估某些信息,但在涉及公众人物或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人时却不会如此。”他说。
  他还补充说:“这将给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带来额外成本,他们必须完善自己的信息删除政策,撤下涉及个人数据的链接,并通过相关标准来区分公众人物和普通人。”
  美国加州最近也通过了“橡皮”法律,要求科技公司应用户要求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这项新规将于2015年生效,并有可能催生相关诉讼。
  律师事务所Davis Wright Tremaine合伙人托马斯·伯克(Thomas Burke)说:“这也反映了相同的观点,即用户有权控制他们发布的内容。”但美国法院目前还没有受理与欧洲法院类似的官司。
  西班牙数据保护机构表示,该国共收到了220起针对谷歌的类似投诉,他们很高兴此事终于有了定论。  
  谷歌今年早些时候也在隐私问题上遭遇过类似的挫败,当时,德国法院裁定其删除指向一级方程式赛车前老板麦克斯·莫斯利(Max Mosley)的不雅照片的链接。(鼎宏)
律师都是垃圾,
另外, interest是利益, 不是兴趣, 这两个区别很大,
 
最后编辑: 2015-01-16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一看就是无理取闹的,闹得没头没脑,让人笑都笑不起来 。。。

你看你,说不出了理由,就来着个,

你说google不好,侵犯了人的“遗忘权”,意思是中国的网络没有侵犯人的“遗忘权”,

而事实呢,都侵犯了,所以你单挑google说,很可笑,

更主要的是,google目前可以改也在改,而中国遥遥无期,

而网络时代”遗忘权“是否应该有,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还真是需要讨论,
 
最后编辑: 2015-01-16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你看你,说不出了理由,就来着个,
你说google不好,侵犯了网民的“遗忘权”,意思是中国的网络没有侵犯网民的“遗忘权”,
而事实呢,都侵犯了,所以你单挑google说,很可笑,
跟主要的是,google目前可以改也在改,而中国遥遥无期,
而网络时代”遗忘权“是否应该有,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还真是需要讨论

没听说过中国网民被侵犯过遗忘权,如果有,是哪一家引擎侵犯的? 法院怎么判决的?请拿出证据,不要无中生有 。。。
 

阿吾

踏实做事 有趣做人
没听说过中国网民被侵犯过遗忘权,如果有,是哪一家引擎侵犯的? 法院怎么判决的?请拿出证据,不要无中生有 。。。

啥叫遗忘权,你去查查就知道了,

中国还没有这个概念,也就是说想要遗忘都遗忘不了,东西永远都在哪里,

跟google没有执行”遗忘权“一样,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啥叫遗忘权,你去查查就知道了,
中国还没有这个概念,也就是说想要遗忘都遗忘不了,东西永远都在哪里,
跟google没有执行”遗忘权“一样,

没这概念,你扯中国干什么 。。。?哪壶不开提哪壶,你累不累 。。。?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你扯来扯去都是些没用的废话。敢直接回答我的问题吗?

就说你这个遗忘权,你说得出来什么叫遗忘权吗?

啥个敢不敢 。。。诈唬人呐 。。。?

Right of Oblivion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s a legal concept in Europe that maintains that a person has a right to leave his or her past behind. The concept originated from the French "droit à l’oubli" (right of oblivion), which allows a convicted criminal to avoid having the details of a conviction and incarceration published after serving prison time.
Applied to the Internet, this concept would give individuals the right to ask Internet companies to erase their personal data when it is outdated, inaccurate or simply not relevant anymore, if there is no public interest in preserving the data.
 

霜岳

宅男战记
啥个敢不敢 。。。诈唬人呐 。。。?

Right of Oblivion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s a legal concept in Europe that maintains that a person has a right to leave his or her past behind. The concept originated from the French "droit à l’oubli" (right of oblivion), which allows a convicted criminal to avoid having the details of a conviction and incarceration published after serving prison time.
Applied to the Internet, this concept would give individuals the right to ask Internet companies to erase their personal data when it is outdated, inaccurate or simply not relevant anymore, if there is no public interest in preserving the data.

那按照这个定义,是不是搜索引擎搜出来某个人以前做过的违法事件,就算侵犯TA的隐私权了?
 
啥个敢不敢 。。。诈唬人呐 。。。?

Right of Oblivion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s a legal concept in Europe that maintains that a person has a right to leave his or her past behind. The concept originated from the French "droit à l’oubli" (right of oblivion), which allows a convicted criminal to avoid having the details of a conviction and incarceration published after serving prison time.
Applied to the Internet, this concept would give individuals the right to ask Internet companies to erase their personal data when it is outdated, inaccurate or simply not relevant anymore, if there is no public interest in preserving the data.
那按照这个定义,是不是搜索引擎搜出来某个人以前做过的违法事件,就算侵犯TA的隐私权了?
非常难判, 因为public interest没法定义, 法国的法院对法国之外的public没有裁决权, 而网络是跨国境的,
所以, 我说法国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愚蠢的判决,
 

霜岳

宅男战记
非常难判, 因为public interest没法定义, 法国的法院对法国之外的public没有裁决权, 而网络是跨国境的,
所以, 我说法国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愚蠢的判决,

得了,你都把答案说了,我没得玩了......
 
得了,你都把答案说了,我没得玩了......
还有的人要求大马路上不被拍照, 假如大家都不让拍照, 晚上的新闻联播只能演小猫小狗卖萌,
人作为社会人, 享受社会福利, 就要牺牲一定程度的个人利益,
 

大拿

Miroir de la vie
非常难判, 因为public interest没法定义, 法国的法院对法国之外的public没有裁决权, 而网络是跨国境的,
所以, 我说法国法院的判决是一个愚蠢的判决,

public interest 在法国有明确的界定,被侵权人的过去如果没有被权威记录收录在册,那么他在求职的时候,雇主无权以网络查询结果为不利依据拒绝其申请,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引擎公司删除这类记录 。。。
 

注册或登录来发表评论

您必须是注册会员才可以发表评论

注册帐号

注册帐号. 太容易了!

登录

已有帐号? 在这里登录.

Similar threads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