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国,和物业管理闹矛盾,竟然会输了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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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最近也在打官司。情况差不多,这么巧,这又出现了。

如果你要打一场类似的官司的话, 作为一名网友, 劝你放弃。
打官司不是争对错,而是争输赢。 想想你能赢吗? 如果赢的概率小于10%, 没有必要。 那法庭和律师是只赢不输, 老百姓没有必要陪他们玩如果赢面太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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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打一场类似的官司的话, 作为一名网友, 劝你放弃。
打官司不是争对错,而是争输赢。 想想你能赢吗? 如果赢的概率小于10%, 没有必要。 那法庭和律师是只赢不输, 老百姓没有必要陪他们玩如果赢面太低的话。

你还是回中国吧,我还是看看加拿大是不是中国?或狼狈为奸?没什么赢面不赢面的这一说。
至于你,我屏蔽了。就当我看不顺眼你好了!眼不见为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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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物业比较牛掰,发出的罚款都是真的能划走你钱的。有户人家小孩子在家里蹦跳,屡次警告无效,被罚500刀。结果,住户交完罚款卖屋走人

这话难以令人相信! 没有法庭的命令,就是总理办公室也不能划走你的钱。 一个物业的罚款,你不是在说笑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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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到这则新闻,比较震惊。住公寓/城市屋,和物业打交道,有什么不满意,还是忍忍算了。怪不得,我之前有位朋友建议我,胳膊拗不过大腿。否则。。。果真,真有案例。。。哎。。。

(转)高贵林港一对华裔夫妇因不满管理委员会划分停车位,经常将汽车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近期法庭裁定管理委员会可将这对夫妇的公寓出售,赔偿诉讼费用,目前已有人出价17万元。但他们扬言抗争到底。

住在高贵林港林朵街(Rindall Ave.)2378号公寓单位的华裔夫妇毕正富与杨惠枝(音译,Cheng-Fu Bea and Huei-Chi Yang)不满管理委员会所画分的停车位,经常将自己的车辆停在访客停车格内,双方对簿公堂,缠讼多年,历经50次出庭,32位法官及6次请愿。

华裔屋主因停车位纠纷对管理委员会对簿公堂,面临公寓遭强制出售以赔偿诉讼费命运。(CBC)

但所有诉讼法庭都判决屋主败诉,去年卑诗高等法院裁定管理委员会有权扣押这对夫妇的公寓并出售,用以赔偿委员会几年来花费的17万3000元诉讼费。

管理委员会表示,已接受买家17万元的出价。如果法庭认为买家的出价合理,最快30天内即可成交。

但毕正富扬言继续抗争,强调管理委员会若真的将他们的公寓卖掉,他会再度提出诉讼求偿。

有住户表示,这起诉讼没有赢家,因为过去几年他们已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在诉讼上。
32位法官, 摆不平这么点事,
法院是不是有创收任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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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说,是因为房主是自己打官司,几乎就是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长年打官司,物业花费17万来应诉,造成每户产生5000刀的花费,因为房主打官司28次失败,法官判房主滥用资源,造成物业巨额债务,所以,物业可向房主追讨损失。

所以,我觉得,输了就输了,没有过不去的坎,不要让对方不好过,让集体不好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哎,一对夫妻就此赔了房子,就为了一个停车位。

大家没看到楼主写得这么清楚了,就算物业霸道,也是占着理的霸道。
还是小事的时候不接受劝退,不接受调解,非要自以为有理的作死,最后造成物业为处理此等小事与其对簿公堂,又无法证明其诉求合理,最后输了官司当然应该负担物业里其他住户的损失。
大家如果是跟他们住一物业的,能不支持法官的决定吗?
加拿大这里挺和平,但也不是瞎闹就占理。成功的在零售商场里把原本不让退的东西给退了也不表示你占了理。大部分时候商家就是息事宁人,而不是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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