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你我都是中国罪人 ――从洛阳袭警案到张六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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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你这耍剑的火候掌握的不太好。。。,要不要和佳玉姐学学?:wdb6:
俺这是剑术最高境界,讲究是剑在心中,有剑似无剑,伤人于无形(听着耳熟吗:wdb4:),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学会的哟:wdb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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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几个案子我不是特别熟悉,就说杨佳这个。

先不说杀人对不对。

如果因为主观认为和事发公安局有仇,就可以杀这个公安局里面的人(N个)。

那么以此类推,

如果认为和这个村有仇,就可以去杀这个村的人。

如果认为和这个国家有仇,那就可以劫飞机撞大楼。

如果认为和这个民族有仇,就可以杀这个民族的人。

如果认为和这个宗教有仇,就可以杀信这个宗教的人。

如果认为和某个性别有仇,就可以杀这个性别的人。

后面这些,统统都是合理的。

如果你看出这其中逻辑上的一脉相承,你就会发现,杨佳和那些恐怖分子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唯一的区别,是杀伤力的大小和诉求上的不同。

而搞个人恐怖的,基本上都是极端偏执型人格,别人害他的成分远没有他自己臆想的大。
判断是否是恐怖活动,应该基于暴力实施者与被害者是否有直接关系。杨佳没有在北京的公安局行凶,没有对上海市民行凶,而是直接针对闸北的公安派出所。大家应该判断出他的目标是非常明确,不是为了制造社会不安定(否则北京的效果更好),而是为了实施自己认为的正义和报复,且不说这种行为是否偏激,但从这个方面就应该把他和恐怖分子区分开。你后面的类推和前面完全没有逻辑联系的,如果后面的逻辑成立的话,我可不可以接一句:如果认为和这个党有仇,那就可以消灭这个党的人,算恐怖活动吗,算不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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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孙立平:中国穷人何时才能活得有尊严?
2015-11-06 孙立平 观察中国

(孙立平: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

文/孙立平

在一个贫富分化已经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当穷人与富人的分野已经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的时候,穷人的尊严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提出来了。

  
穷人的尊严首先是一个现实的而不是一个理论性的问题。穷人也应当有尊严,社会应当维护穷人的尊严,在道理上,这似乎都是毋庸置疑的道理。

但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这些毋庸置疑的道理,在现实中却在不断遭遇问题。这就是穷人尊严问题的现实性。
  
一位自称也是出身穷人的博客作者写了这样一段话:“我穷,但我也是有尊严的!”这种曾经的自励,现在已经褪色成了一种自慰,一种自嘲,甚至是一种自欺、自悲。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观念不断飞跃的现代社会,“生活不相信眼泪”已全然不是台词,“穷人的尊严”已经大面积贬值,甚至根本没有价值。一个在社会贫困底层心力交瘁挣扎不休的穷人,倘若站出来要高呼“尊严”,是断断不能赢得半点敬重的。

要得到些许怜悯还需躬着背做出一付乞讨相,否则只能引得旁人一片嗤笑冷眼,或是一付逗猴般的神情唾骂一声:“神经病!”这段话可以说概括出了穷人尊严问题在现实中的真实遭遇。
  
穷人尊严的脆弱,无疑来自社会为其留下的能够维护尊严的空间的狭小,甚至是有意无意的羞辱。

评论家何三畏先生提出一个观点,穷人需要一个保底的尊严。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有感于来自社会的这种羞辱。他举的是一些商场或厂家策划的以优惠价卖鸡蛋,结果,在商场里,许多人包括许多老人仅仅为了买几个便宜的鸡蛋就挤得一塌糊涂,尊严尽失。其实,更有意的、更赤裸裸的超越底线的羞辱也并不鲜见。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即有钱的老板请他到洗脚城洗脚,令他目瞪口呆的是,盲妹竟用舌头舔脚。“张老板把另一只脚抬起,在哪个小姑娘的脸上随意的蹭来蹭去!小姑娘很不舒服,但还是用力的吮吸着他的脚趾。把脚趾全部吸吮完成以后,小姑娘可能口干了,从胸前掏出一个水袋喝了几口。并用牙齿轻轻地在脚后跟上轻咬按摩”。

这样的羞辱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但更让人深思的是背后冷酷的逻辑:没有这样的服务形式,这些双目失明的女孩就可能连生活都维持不了。
  
徐贲在介绍马格利特《正派社会》一书时,用了这样一个说法,“正派社会与不羞辱”。马格利特把“羞辱”定义为“任何一种行为或条件,它使一个人有恰当的理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但马格利特忘记说明了,一个羞辱的社会实际上也是一个强制使被羞辱者接受羞辱,并对不接受羞辱者有能力进行惩罚的社会。

前些年在南方某外资企业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外籍老板强令打工者下跪,几十个工人都跪了,只有一个人没有跪,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愤然离去。人们都会知道,如果这个离去的人不主动离去,结果将会是什么。这就是羞辱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力量。

中国自古有句名言,不为五斗米折腰。但实际上真要在现实生活中践行这样的原则,是很困难的。如果上述打工者的家属要依靠他的工资糊口,他的孩子要依靠他的工资上学,事情就远非是一个气节问题,甚至不单纯是个他个人的生存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弱者本身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显然是不现实的。
  
上面所举的舔脚的例子也许是极端的,甚至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中的那些渣滓所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这样极端的、无意识的、散射性的羞辱则是更加常见的,有时这种羞辱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仪式。
  
日常性的羞辱往往与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往往与社会不公平联系在一起。最值得引起人们警觉的是,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这样的一些字眼儿,又不时与公权力相联系。

有人曾发现某大都市公安网曾刊登出一幅公告,公告是漫画形式,题目是:露宿街头勿同情。漫画上是两个时髦的青年男女骑着摩托车驶过上海城郊地带,看到路边的无家可归者,女的说,“这些外地人真可怜啊!”。男的说,“小芳,你不能同情他们,他们露宿街头,影响我们城市的文明形象。”

漫画下面的提示是:在车站码头、高架桥下或偏僻路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地区,露宿着一些拖儿带女的外地来沪人员。他们衣衫褴褛、脏乱不堪、好逸恶劳,靠拾荒、乞讨混日子,严重影响了大城市的文明形象,给这个城市治安带来了很多问题。

公告最后提醒市民,对此类人千万莫同情,不要给予施舍。在这里,公权力的嫌贫爱富表露得淋漓尽致。
  
现在人们经常议论势利的问题,并指势利在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病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势利在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一种市井文化。

大学在为企业造势,政府在为企业家护航,官员见到富人笑脸相迎,媒体对社会中的富人充满溢美之词等等,但在另外一面,则是对一般民众以及弱势者的冷漠甚至不屑。

而且,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不时出现这样的现象,即对某些特殊群体给予特殊的照顾甚至赋予某种特权。有的公安机关明确提出为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有的省公安厅为企业家专门开设24小时热线,有的对投资人子女入学实行加分照顾,有的甚至政府明文规定,对投资超过多少的企业家交通违规从轻处罚。

对强者和富人的特殊照顾甚至提供特权,同时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的歧视与羞辱。政府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而这种公共服务是以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为基础的。
  
羞辱存在与否,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社会对穷人的看法。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穷人的看法,至少无意识的羞辱是无法避免的。就此而言,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的穆罕穆德.尤努斯给我们提供了思考的机会。

尤努斯是因小额信贷而获奖的,但它的真正的成功,是对穷人的尊严已经这种尊严的力量的发现。尤努斯认为,贫困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只要给穷人机会,他们就可以致富。

他甚至认为,任何人都具备企业家精神,甚至是一个乞丐,他也具有企业家的潜力。但问题是,他们往往得不到制度性的支持。许多金融机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他们不会把钱借给那些没有担保、不具备任何还款能力的穷人。这就造成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
  
尤努斯所致力的小额贷款,本质上是一种对穷人的制度性支持。而这种制度性支持又是与穷人的尊严联系在一起的。尤努斯在调查访问中看到,很多贫穷的人,大多数是妇女,往往身无分文,她们没有担保人,没有抵押品,无法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得到哪怕是几十美分的贷款。

于是他创立乡村银行,在小额贷款的实际运作中,坚持不用抵押、不须担保,向处于生活危难中的穷人、大多是妇女提供小额贷款。

他有一句名言,穷人的尊严就是他们的担保。事实是,乡村银行不仅使500万赤贫的甚至是一无所有的乡村穷人改变了生活困境,有尊严的活下来,而且贷款的还款率超过了98%,银行不但顺利能运做还有赢利和业务拓展。
  
反观我们的社会,不仅是对穷人,就是对相对意义上的弱者,歧视与不公平也无处不在。现在许多人在谈论流动性过剩的问题,流动性过剩简单说就是钱多了。

但在流动性过剩的另一面,众多的中小企业却缺乏资金支持,更不用说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

有数据表明,近5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只有10%左右,国内81%的中小企业一年内流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60%没有中长期贷款。而正是这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创造了中国近六成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七成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研发了全国四分之三以上的专利和新产品,对税收的贡献也占到近五成。
  
可以说,穷人或弱者的尊严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社会公平,而这种社会公平首先来自于公权力。


来源:作者共识网博客
 

未尝不可

思考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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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孙立平:中国穷人何时才能活得有尊严?
2015-11-06 孙立平 观察中国

(孙立平: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

文/孙立平

在一个贫富分化已经是一个既成的事实,当穷人与富人的分野已经是一种无法否认的存在的时候,穷人的尊严问题就不可避免地提出来了。

  
穷人的尊严首先是一个现实的而不是一个理论性的问题。穷人也应当有尊严,社会应当维护穷人的尊严,在道理上,这似乎都是毋庸置疑的道理。

但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这些毋庸置疑的道理,在现实中却在不断遭遇问题。这就是穷人尊严问题的现实性。
  
一位自称也是出身穷人的博客作者写了这样一段话:“我穷,但我也是有尊严的!”这种曾经的自励,现在已经褪色成了一种自慰,一种自嘲,甚至是一种自欺、自悲。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观念不断飞跃的现代社会,“生活不相信眼泪”已全然不是台词,“穷人的尊严”已经大面积贬值,甚至根本没有价值。一个在社会贫困底层心力交瘁挣扎不休的穷人,倘若站出来要高呼“尊严”,是断断不能赢得半点敬重的。

要得到些许怜悯还需躬着背做出一付乞讨相,否则只能引得旁人一片嗤笑冷眼,或是一付逗猴般的神情唾骂一声:“神经病!”这段话可以说概括出了穷人尊严问题在现实中的真实遭遇。
  
穷人尊严的脆弱,无疑来自社会为其留下的能够维护尊严的空间的狭小,甚至是有意无意的羞辱。

评论家何三畏先生提出一个观点,穷人需要一个保底的尊严。他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就是有感于来自社会的这种羞辱。他举的是一些商场或厂家策划的以优惠价卖鸡蛋,结果,在商场里,许多人包括许多老人仅仅为了买几个便宜的鸡蛋就挤得一塌糊涂,尊严尽失。其实,更有意的、更赤裸裸的超越底线的羞辱也并不鲜见。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讲的是他自己的经历,即有钱的老板请他到洗脚城洗脚,令他目瞪口呆的是,盲妹竟用舌头舔脚。“张老板把另一只脚抬起,在哪个小姑娘的脸上随意的蹭来蹭去!小姑娘很不舒服,但还是用力的吮吸着他的脚趾。把脚趾全部吸吮完成以后,小姑娘可能口干了,从胸前掏出一个水袋喝了几口。并用牙齿轻轻地在脚后跟上轻咬按摩”。

这样的羞辱已经到了变态的程度,但更让人深思的是背后冷酷的逻辑:没有这样的服务形式,这些双目失明的女孩就可能连生活都维持不了。
  
徐贲在介绍马格利特《正派社会》一书时,用了这样一个说法,“正派社会与不羞辱”。马格利特把“羞辱”定义为“任何一种行为或条件,它使一个人有恰当的理由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但马格利特忘记说明了,一个羞辱的社会实际上也是一个强制使被羞辱者接受羞辱,并对不接受羞辱者有能力进行惩罚的社会。

前些年在南方某外资企业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外籍老板强令打工者下跪,几十个工人都跪了,只有一个人没有跪,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愤然离去。人们都会知道,如果这个离去的人不主动离去,结果将会是什么。这就是羞辱本身具有的强制性力量。

中国自古有句名言,不为五斗米折腰。但实际上真要在现实生活中践行这样的原则,是很困难的。如果上述打工者的家属要依靠他的工资糊口,他的孩子要依靠他的工资上学,事情就远非是一个气节问题,甚至不单纯是个他个人的生存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弱者本身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显然是不现实的。
  
上面所举的舔脚的例子也许是极端的,甚至我们也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中的那些渣滓所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这样极端的、无意识的、散射性的羞辱则是更加常见的,有时这种羞辱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仪式。
  
日常性的羞辱往往与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往往与社会不公平联系在一起。最值得引起人们警觉的是,嫌贫爱富、势利、歧视等这样的一些字眼儿,又不时与公权力相联系。

有人曾发现某大都市公安网曾刊登出一幅公告,公告是漫画形式,题目是:露宿街头勿同情。漫画上是两个时髦的青年男女骑着摩托车驶过上海城郊地带,看到路边的无家可归者,女的说,“这些外地人真可怜啊!”。男的说,“小芳,你不能同情他们,他们露宿街头,影响我们城市的文明形象。”

漫画下面的提示是:在车站码头、高架桥下或偏僻路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地区,露宿着一些拖儿带女的外地来沪人员。他们衣衫褴褛、脏乱不堪、好逸恶劳,靠拾荒、乞讨混日子,严重影响了大城市的文明形象,给这个城市治安带来了很多问题。

公告最后提醒市民,对此类人千万莫同情,不要给予施舍。在这里,公权力的嫌贫爱富表露得淋漓尽致。
  
现在人们经常议论势利的问题,并指势利在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病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势利在很多时候并不仅仅是一种市井文化。

大学在为企业造势,政府在为企业家护航,官员见到富人笑脸相迎,媒体对社会中的富人充满溢美之词等等,但在另外一面,则是对一般民众以及弱势者的冷漠甚至不屑。

而且,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不时出现这样的现象,即对某些特殊群体给予特殊的照顾甚至赋予某种特权。有的公安机关明确提出为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有的省公安厅为企业家专门开设24小时热线,有的对投资人子女入学实行加分照顾,有的甚至政府明文规定,对投资超过多少的企业家交通违规从轻处罚。

对强者和富人的特殊照顾甚至提供特权,同时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的歧视与羞辱。政府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而这种公共服务是以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为基础的。
  
羞辱存在与否,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社会对穷人的看法。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对穷人的看法,至少无意识的羞辱是无法避免的。就此而言,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的穆罕穆德.尤努斯给我们提供了思考的机会。

尤努斯是因小额信贷而获奖的,但它的真正的成功,是对穷人的尊严已经这种尊严的力量的发现。尤努斯认为,贫困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只要给穷人机会,他们就可以致富。

他甚至认为,任何人都具备企业家精神,甚至是一个乞丐,他也具有企业家的潜力。但问题是,他们往往得不到制度性的支持。许多金融机构是为有钱人服务的,他们不会把钱借给那些没有担保、不具备任何还款能力的穷人。这就造成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
  
尤努斯所致力的小额贷款,本质上是一种对穷人的制度性支持。而这种制度性支持又是与穷人的尊严联系在一起的。尤努斯在调查访问中看到,很多贫穷的人,大多数是妇女,往往身无分文,她们没有担保人,没有抵押品,无法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得到哪怕是几十美分的贷款。

于是他创立乡村银行,在小额贷款的实际运作中,坚持不用抵押、不须担保,向处于生活危难中的穷人、大多是妇女提供小额贷款。

他有一句名言,穷人的尊严就是他们的担保。事实是,乡村银行不仅使500万赤贫的甚至是一无所有的乡村穷人改变了生活困境,有尊严的活下来,而且贷款的还款率超过了98%,银行不但顺利能运做还有赢利和业务拓展。
  
反观我们的社会,不仅是对穷人,就是对相对意义上的弱者,歧视与不公平也无处不在。现在许多人在谈论流动性过剩的问题,流动性过剩简单说就是钱多了。

但在流动性过剩的另一面,众多的中小企业却缺乏资金支持,更不用说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

有数据表明,近5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比重只有10%左右,国内81%的中小企业一年内流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60%没有中长期贷款。而正是这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创造了中国近六成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七成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研发了全国四分之三以上的专利和新产品,对税收的贡献也占到近五成。
  
可以说,穷人或弱者的尊严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就是社会公平,而这种社会公平首先来自于公权力。


来源:作者共识网博客

这孙立平据说是“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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