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到个体之间的交流方式我是同意你的,大家都是有脸面的人,争论到纠缠只有一线之隔,何必呢?我欣赏西方社会里尊重彼此之间的距离和私密,反倒是中国的那种自以为亲切的自来熟的交往方式让我退避三舍。这点也许你和我不一样吧,不强求,你觉得无所谓就无所谓好了,反正我一定还会尊重你---让我滚,绝不留。
好贴, 赞,我觉得我们岔开了。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
1,杨佳杀人定性问题。我前面一直说的,是那些为其行为叫好,甚至称其为杨大侠的那些人。
2,反思问题。我不反对反思,但我的意见是,杨佳和那些烧公车,幼儿园割喉的人类似,杀人,并不是因为弱势群体苦大仇深,而是心理有问题,不要把两者混淆了。我举个例子,最早幼儿园割喉案,是个社区医生干的,那个医生就是有精神病的,但当局为了平息民愤,很匆忙就把他枪毙了。
试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会因为自行车被查,被拘留后处理不满,去精心策划规模杀人的。
再问问自己,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自己会认可一个人杀掉另一个人。
好贴,赞,实话说,那你就属于油盐不进耍蛮了。。。
多渠道了解,取舍知识,本身就是明辨是非的前提。
你的话逻辑有问题,同理,都是成年人了,别听别人摆布,以后生病自己看吧。。。
术业有专攻,个人恐怖犯罪又不是我生造出来的,以前看过,国外国内都有学术论文的,和人民日报有啥关系。
我操,警察需要有人敢杀,才会懂得尊重。中国的警察一个个傻逼逼地,总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还是杨佳太少。
为中国的每一桩袭警暴力案件叫好。杀,抓到什么用什么,有枪开枪,有刀直捅心脏,捡块砖头也直拍脑袋,啥都没有?扑上去,咬断他们的脖子。
中东人有血性, 李自成张献忠有血性, 义和团有血性, 红卫兵有血性,中国人没血性,所以受奴役。如果人人敢于以命相搏地保守自己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底线,统治者们敢这么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