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永久居民和短期居民身份的待遇在很多法律规定上都有不同,比如短期居民的学龄子女不能享受免费教育;入境时会因为轻微犯罪记录或健康原因而被拒入境。另外,虽然短期居民签证并没有具体每年入境时间的限制,但是原则上说是入境原因是“on a temporary basis as a visitor”(短期访问)。每次入境时边境官员都会检查入境人是否符合短期居民条件,如果频繁入境且每次居留时间较长,容易被认为入境目的实际是“永久居住”而不是“短期访问”,从而被拒入境或施加很短的入境时间限制。
不过我个人认为,如果连枫叶卡的居住要求都不能满足(五年无法住满两年),估计每次入境的实际时间也不会太长,所以10年签证应该够用了。那些留下配偶在加拿大生活的,如果需要回到加拿大长期生活,大不了再申请一次团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