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内地女生怒撕“港独”海报:你们不能代表我(图

嫁过来就老实了。




 

杰里肥狮

自由...
谋求独立需要有一些普遍认同基本的基础条件。加拿大魁省谋求独立是有民族差异和历史基础的,魁省原来是法国殖民地,法语占多数。存在民族差异和本地相当人数的认同感。他们普遍认同自己跟其他省的人不一样。
香港不同,民族血统与文化都与大陆相差无几,尤其广东,本就同根。难以有谋求独立的认同感。
独立与民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要混淆在一起。确实有一些年轻人认为不独立难以实现真正民主。但是谋求独立和谋求民主还是完全不一样的。若要追求民主目前的现实条件下也只能在现有体系内抗争,想通过独立实现民主基本不可能。我不认为香港谋求独立能成为香港共识,至少暂时不能。
有学生要表达独立的观点,有学生反对,都很冲动。看不出谁对谁错,只是贴的一方失败了,撕得一方先赢了一局。
 
如果哪天你打出纳粹旗,如果给撕了,看看加拿大警察管不管。
假如一天某甲看到某乙强奸他老婆,他选择报告警察,20分钟后,强奸犯事毕提裤走人,警察赶到问某甲为什么不做正当防卫,某甲说,是否强奸要法官为判断,我无权判定他违法。
你把西方世界理想化了。实际上不是常常在互撕吗?警察都管吗?别把加拿大看成理想天国。再说,这是说的是中国香港,不是加拿大。别把楼盖歪了。
不过事实上加拿大就是这样的理想国,还记得那个多伦多抓小偷的超市老板吗?这个也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制度缺陷。
 

schenvan

都一样
不过事实上加拿大就是这样的理想国,还记得那个多伦多抓小偷的超市老板吗?这个也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制度缺陷。
金牛城超市老板形式公民逮捕权利那也是跟政治挂上勾,恰逢大选,不是常规或判例,加拿大的法律比中国好,但也不是没有问题。
 

smartworm

江湖弱智第二网友
轉一條我認可的推文:

「小粉红一句,你有权利贴,我就有权利撕,完全没有法治观念,你有权利表达你的反对意见,但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权利。如果贴的不是港独帖子,是别的帖子她也看不惯呢?是不是也可以去撕?和共党官员的嘴脸一模一样。共毒之深,深不可测。」

我有一個樸素的看法:如果這個論壇上多數是在加拿大生活的人,我們起碼要嘗試去了解一些我們生活環境中最基本的一些概念,什麼是法制、什麼是民主...?我們需要的是在一個匿名的論壇上氣勢洶洶,還是能夠應付生活中的問題和困難?

毛毛網友的主要問題是你們在論壇上表現出的思路,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會給自己招惹麻煩,
 

smartworm

江湖弱智第二网友
樓上AZURR網友比較藝術化,我願意保持樸素,

有一次在北京跟一个出租车司机聊天,聊到选举领导人,司机条件反射的说,中国不适合选举,我说为什么?他说:中国人素质低。我问他:你素质低吗?他不语。我又说:如果你素质不低,凭什么其他人就素质低?
司机一直没再说话,这个问题够他思考一阵了。---李洪寬

毛毛網友們,你們素質差嗎?
 
最后编辑: 2017-09-08
言论自由是写在宪法里的,侵犯别人的言论自由,抓你没有商量。如果觉得言论内容不好,你可以向警察报告,由他们来处理,你不是执法人员,无权界定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如果你在加拿大,千万别做这种傻事,逮捕你,刑事犯罪记录,非入籍者驱逐出境。
在加拿大,谈论魁独是完全自由的。

中大校長沈祖堯首度就港獨問題表態,向師生發信指「港獨不但違反基本法,亦和我個人意願相違背」,又指「校園是學習的地方,不宜成為政治角力之所」。

所以,香港港独是违法的。但在加拿大谈论、寻求魁独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宪法。
所以,看来你的思维与逻辑相当混乱。
言论自由是受法律管制的。
如果不服的话,你完全可以试试。例如,言论自由是写在美国宪法里的,在加拿大骂骂美国总统当然绝对没有什么问题,但你有没有胆量跑到美国海关那里骂美国总统,看看你会不会被逮捕、会不会被刑事犯罪记录、会不会被关在密林深处里的监狱。
 
撕传单事件,我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看: 1,港独的正确性与否。 2,表达港独的权力。 第一点不做探讨。就第二点。 a, 是否有表达港独的权力,这事似乎还没有定论,这需要对基本法中的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与言论自由之间的边界做一个明确,这需要由香港某级乃至最高法院作出裁决以形成判例(好像香港是普通法系)。b, 整个事件的直接表现和民主没有半毛钱关系,这里体现的是公民是否具有事件的法律权力,民主不过是保障权力描述,界定使其符合多数人的愿望而已,从权力角度其实很清晰,大陆女生以自己不喜欢那些内容以及墙已贴满为由撕下别人的传单是侵犯别人权力的行为。 一个成熟的社会的普通人,日常生活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是权力,权力,个人权力(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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