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楼上的建议。继续写。
提到生病健康的问题,是由于在和租客的讨要房租的过程中,她有一次问我们最后一次什么时候清理的furnace和vent。她和她儿子都病了,就是因为我们房子里不干净。我有预感她要挑事。在两天后,我联系了专业的furnace清理公司,并告诉租客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清洁。但是她说她都不在家,无法进行,我们又不能自己开门,只好作罢。昨天,租客说她检查了vent,里面有很多垃圾,导致她健康出问题。你看,一切都是预谋好的,她是专业的老赖。
彻底对收回租金失望之后,我走上了政府的法律程序。先准备了10 days notice,上门交给了租客 (她一直不让我进门,只能在门口见,并且不超过5分钟),并让她签了proof of service。然后,等待了5天,还是没有收到一分钱。上政府的网站online填写申请dispute of resolution,号称5个工作日后,会收到 Notice of Direct Request package,需要我们交给租客;之后等待hearing。。。希望星期五我能够收到 Notice of Direct Request package。
听说hearing一般要排1个半月,只要租客dispute,就还要往后拖,就算hearing判我赢,租客还是可以dispute,然后继续拖。最后,拖到请法警来驱逐。我算了算,至少三个月的房租+各种费用,一万块应该是跑不掉了。我想不如给她一点钱,她兴许就搬走了?后来咨询了一些朋友,还查到了她以前的记录,有3个小额法庭的官司在身,被前房东拿到order驱逐。这下,彻底没希望了,她是职业的,我只能一步一步往下进行。赔时间,赔钱,真是太冤枉了。这就是光脚不怕穿鞋的,而政府的法律也是保护没有房产的‘弱者’。
目前的发展就到这里,艰难的日子还在后面,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会定期来汇报,主要是给筒子们做个参考,当房东也可能是赔钱的。而且很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