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哥华碰上了渣子租客

今天收到租房委员会的邮件,不需要hearing,直接Grant了order possession, 也就是说我需要打印这些文件出来,交给租客,然后她就必须搬走。另外,也grant monetary order,租客要付给我 $3000。当然,估计钱是要不到了,只要她能走,就成功了。如果她还不搬,我可能要到下一步申请强制执行啦。
 
碰到按时交租,爱护房子的租客,真是房东的福气。。。。。
租前把关紧一些,后面就轻松了。。。。

俺家租客都不错,圣诞俺会给他们买礼物感谢一下。。。
 
休假归来。租客还不走,我得干点事情了。抱着一颗善良的心,我不忍心在圣诞前赶她走。但是也不能这样一直下去吧。拿到order也已经快三个星期了。我准备材料,下周去法院申请writ of possession. 大概需要80块。之后,就可以请法警来搬租客东西,大概3000块,
 
拿到writ of possession,在new Westminster 法院申请的,交了$120。真心希望租客能自己搬走,因为我看了法警公司的收费标准是$2400四个bedrooms,其他还要根据东西的多少另外加,还有每小时的labor fee,路上开车费用,存储东西费用。我给租客的dealine是昨天。可是她要求延至15号,说她女儿在医院里已经5天了,来不及搬家。又给我 e transfer 1500块。我同意了。
 
拿到writ of possession,在new Westminster 法院申请的,交了$120。真心希望租客能自己搬走,因为我看了法警公司的收费标准是$2400四个bedrooms,其他还要根据东西的多少另外加,还有每小时的labor fee,路上开车费用,存储东西费用。我给租客的dealine是昨天。可是她要求延至15号,说她女儿在医院里已经5天了,来不及搬家。又给我 e transfer 1500块。我同意了。
太善良了。
会不会这笔钱一收,前面的功夫就作废?
还是15号后她自己搬?
 

sofia

我的生活我做主
太善良了。
会不会这笔钱一收,前面的功夫就作废?
还是15号后她自己搬?
理论上是这样的。
 
15号不搬,我就只好请法警了。文件都填好了,只等着发出去。只要我还是希望租客自己自觉搬走,不要撕破脸太多。租客深知所有法规,她是这方面的老油条,吓唬不住。
 

sofia

我的生活我做主
15号不搬,我就只好请法警了。文件都填好了,只等着发出去。只要我还是希望租客自己自觉搬走,不要撕破脸太多。租客深知所有法规,她是这方面的老油条,吓唬不住。
你收了她的钱,恐怕你的order已经没有用了。
 

sofia

我的生活我做主
她付的是一部分欠款,因为我有monetary order from RTB. 这个是法院的驱逐令,用Order of possession申请的,应该不同吧。
比如说你当时申请order的时候说她欠你5000,RTB给你签了驱逐令,现在她还了你一部分,她就可以申请作废你的order,建议你问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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