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体制能杜绝有权的人违法呢?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安省环境局允许某些企业违反多伦多市政府的bylaw。安省环境局的解释是他们不管市政府的bylaw,而市政府的解释是当省政府在这个点执法时,市政府不执法。也就是在双方的解释中,省政府变成了有权准许某些企业违反当地的法规。
多伦多市政府的 zoning bylaw 说 recycle operation and storage should be within a building. 而省环境局允许沥青厂以及另外一家公司他们 outdoor. 实际上,安省环境局的准许没有明确提这个operation and storage是否可以 outdoor,只是说可以在这个地点。但是当百姓质疑时,他们就说这个是准许的,permit approved.
同样,这个 zoning 可以做居住用途,根据多伦多市政府的 noise bylaw,全市范围内任何 property 只要是全部或部分做居住用途,就视为居民区。居民区夜间,周日和假日禁止某些机械的噪音,但是环境局居然允许他们24/7作业。
安省环保法更是明确地规定,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 adverse effect 的污染排放是不能准许的。污染包括了气味,粉尘,噪音和震动等。环境局把监测器拿走,然后就问我们你们有证据他们的粉尘在你们哪吗?以为这样就可以掩盖了,我反问,他们这样作业可能对公众造成 adverse effect 吗?他们居然回答:not confirmed. 环保法说的 may cause any adverse effect 是什么意思,是必须 confirmed 吗?环保法不是说任何污染排放如果 may cause any adverse effect 就不能准许吗?
目前的安省多伦多市在和环境相关的法规执行方面是做不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庇护已经可以说是到了睁眼说瞎话,厚颜无耻的地步。
为什么省市两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多年来一直庇护这个地点的企业违法呢?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加拿大这样的事情居然没有监督部门管管,权力是不受监督的吗?民主在哪里?法制又在哪里?这个事情没有高层的参与应该是不可能发生并持续这么些年的。应该调查究竟是谁做了这个后台。
还有差劲的所谓公司,一帮所谓的工程师什么的拿科学做幌子,替某些企业做假报告,为了钱连基本的道德都不要了。社会就是这样,没有哪个社会能只依靠人们的自觉,还是要依靠管理,可是哪个体制能有效地制止这些坏的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