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LAOX888 的分歧在于语法的理解, 我想。
例如, Read the highlighed part, and ....
他认为highlighted 是动词的过去分词,仍是动词,
我的理解是highlighted是动词的过去分词作定语,其性质是形容词。
一个词的词性要看在词在句子中的位置,而不仅仅是原始词性。
例如:Don't brother me, it bothers me.
究其原本词性brother 当然是名词,但是在这里当动词使用,做谓语动词。
一个词的词性取决于在句子中的作用,无论什么原始词性,只要做定语,那就是形容词性;如果做谓语,就是动词; 如果做主语/或者宾语,一定是名词词性。
如: An iron ring is glittering in the moon light, 这其中的iron作为定语,是形容词性;
Experimentally determined value, determined 肯定不是决意的意思,而是ascertained 的意思,作为定语修饰名词,因此是动词的过去分词不起动词作用,而起形容词作用,是定语来修饰名词。
新的语法体系的建立好像是James Quirk 从七十年代开始提出新的叫法,把-ed 分词当成形容词或者副词,不分动名词(gerund)和进行时,都是-ing 分词。我既不确切,似乎是中学老师提到的一本书叫做新编语法教程(章振邦)提及。
我倾向于:一个词的词性要看句子的位置和作用。
How do you spell “anti-disestablish“? 动词anti-disestablish是动词作名词使用当宾语;
Follow the highlighted routes, 动词的过去分词作形容词使用,使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