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老公是白人吧?
没有仔细看原文吧。红衣女没有来回换位置找角度,相反她挡在楼主妈前不走了。楼主也说了要不你站我前面。只能说这女的就是横。这种游行就是些老男人露个鸟,这女的激动地拿个大炮跑那么前面,没准家里没鸟看,正记录得high, 满脑激素,就像动物交配时你去阻止看看,没咬你一口不错了。
对政治没研究,不过仅凭这一点,对保守党无感。保守党的移民法———移民离境可被撤销公民身份
http://immigration.tigtag.com/canada/experience/178392_3.shtml
移民法(保守党手上的)赋予移民部官员前所未有的权力,可以因为认为一位透过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没有居住在加拿大的意愿(intention),便可以把移民的公民身份撤销。
大律师公会认为这项条文极容易被滥用,相信也违反宪法。这项条件把加拿大人分成为两级:本土出生的加拿大人,以及在海外出生透过移民归化入籍的加拿大人。
本土生的加拿大人完全没有出境限制,可以自由自在地出外旅游、在外国工作和居住,即使长时期在国外生活,也不用担心会被移民部官员质疑没有居加意愿而丧失公民身份。
至于那些在外国出生,透过移民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若果离开加拿大,便要面对丧失公民身份的风险。大律师公会指出,归化入籍的加拿大公民即使有意 愿居住在加拿大,但却因为就业或其它个人原因要出国,只需有一位移民部官员认为,这位出国移民无意图居住在加拿大,政府便可以撤销移民的公民身份。
资深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出,由于法案没有列出期限,因此移民部官员可以在移民入籍后20年,引用这项居加意愿条款撤销一些在境外工作或回流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
即使移民未至于因为到外国旅游或工作而丧失公民身份,但新公民法强加给移民的风险和忧虑仍是极不公平的。国家的宪法赋予加拿大人自由出入境和居住加国的权利,为甚么移民归化入籍的公民要担忧出国后,返回加拿大入境时可能会遭遇困难和被移民部官员盘问呢?
大律师公会指出这项条款,将会耗用移民部官员庞大的资源来评核和执行,无可避免地造成更长的申请审批积压。
真的只是针对罪犯和恐怖份子?
保守党政府说新移民法中赋予政府撤销公民身份的权力,只是针对严重罪犯、恐怖份子和出卖国家的人。但是,新法所针对的只是那些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那些在本土出生没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即使犯下最严重的刑事、叛国或恐怖活动,新公民法对这些公民都不会有丝毫影响。
大律师公会认为,撤销公民身份的理由太广泛,这些罪行所涉及的价值在于对加拿大的忠诚(loyalty)和某些加拿大人的理想(ideals)。可是,为何只是拥有双重国籍加拿大人的忠诚才被质疑呢?
法律界指出,无论是恐怖活动或瞒税,妥当的做法是在相关的法律(即刑事法和税务法)定出规定,而非透过公民法来试图解决问题。无论是惩罚恐怖份子又或向海外收入惩收税款,都应该所有加拿大人一视同仁,而并非只针对移民或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
真实的个案告诉我们,恐怖份子不一定便是在外国出生和拥有双重国籍的。同样,隐藏海外收入和长期在外国工作的,也不独是移民,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也有。
拍照上图都是激化矛盾尽管你再生气,用文字表述和描述好了,也先把图撤了,不然他反咬你随意在网上散布她的照片,到时更扯不清。
别老拿枪吓唬人,挡着人家老人家看游行,就不怕被别人毙了啊。100%同意分析
但是,我觉得楼主听不进去
看楼主的文字,也就是一个“宽衣“的水平
你看看题目,什么叫“低素质“”?
你楼主说人家低素质,人家就低素质了吗?
你楼主,还要网友代你吐人家一脸吐沫,怎么想得出来的?
楼主哪里人啊?!
如果是脾气大的白人、黑人,早就一枪毙了楼主,你也没有机会在这里叽叽歪歪黑同胞了。
我估计,白人、黑人,也有可能挡住楼主妈妈视线,你楼主敢放一个屁吗?
还有,你楼主是那块地皮的主人啊?还是你楼主是皇帝啊?
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楼主是个泼妇,平时横贯了。
友情提醒:当心在北美有人一枪毙了你啊!
真的,不是开玩笑的啊!
跟我上街卖艺, 总被拍个不停。 我写个牌子, 拍照给小费, 你还能每天赚到冰激凌吃。除了照相馆的
没人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