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宋体]多年以前在香港的时候,读到一本叫做[/FONT]Loopholes of the Rich[FONT=宋体]的书,当时真有大开眼界的感觉。这本书讲的就是避税。[/FONT]
[FONT=宋体]今天看到[/FONT]lilywong[FONT=宋体]网友在约朋友们讨论避税,想起关于这个话题有那么多的误解,社会上还有那么多有意和无意的讹传,忍不住想参与进去说几句。想一想,这个话题其实挺大的,还是另开一贴,邀请坛子里的专业人士都来参与。[/FONT]
Hello Jason: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rrsp 的问题?
在2017年的时候我有10k rrsp 的额度,从notice of statement 来的。 cra 的 notice of statement.
因为我有这个额度, 所以我就买了10k. 时间是在五月2017年。
然后, 在七月2017年,我到新的公司上班了。 因新的公司可以让我买rrsp(我的工资的3%) 。 然后公司给我加上 3%。 所以一共是我工资的6% rrsp。
因为我 2017年五月的时候已经买完了rrsp 的额度, 那么我2017年的从公司买的一共 6% 的rrsp 这部分. 是不是要到(理论上)2018年才能买呢?
那我是不是就在2017年的时候超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