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省的购房合同,一般都有这样的条款:The Seller represents and warranties that on Completioin Day, the Property will be in substantially the same condition as when this Contract was accepted and the attached and unattached goods in a good working order. 即房屋状况应与签订合同时的状况一致,不应该有严重的破损,合同里规定要求保留的电器和其它物品应能正常使用。如果有严重破损,卖主应该负责修补。交房后如果发现有破损(包括漏水)、电器不能使用或者东西缺失问题,要立即与地产经纪和律师联系,商量。至于具体如何处理,要根据问题的大小来决定处理方法。如何处理首先要考虑买家的成本,如果发现的是一些微小的问题,比如少两个灯泡,墙上有几个钉子眼或某个地方不干净,为此来回交涉,甚至打官司,对买家来说是不划算的。如果发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如漏水,很大的破损、厨房电器不工作等,应及时通知律师和经纪出面和对方交涉,要求对方补救、维修或更换,必要时可以提交仲裁和诉讼。
当然这些都是比较被动啦,最好是让经纪在购房合同里加上Walk through inspection的条款,把问题解决在咱们还有主动权的时候,否则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