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不叫新闻了。我告诉大家一个新闻:这是我的西人朋友讲的实情。他的一个朋友,换了一个骨盆,在医院时全免费,回到家没人照料,我朋友和她太太轮班照顾他的朋友,我说,你朋友可以请家庭护工,反正政府买单,他説:你错了,不是所有情况都是政府买单,政府买单的前提是由他朋友的家庭医生决定的。而且不仅如此,就是老人去养老院也是医生决定。医生认为这个老人已经不能在家里自理生活,则这个老人才可以去养老院。否则,只能呆在家里,难怪我认识一个老人90岁了,还一个人在家里生活。因为他身体很好,自己不需要拄拐杖来店里购物,医生认为他不适合去养老院,所以就呆在家里。我朋友跟我说:凡是去养老院的都是病人!而且都是医生鉴定不能在家自理的病人。我朋友跟我说他太太也有病,但只是消化功能问题,只能吃流食,其他没毛病,所以,还呆在家里由他照顾,如果进一步再发展,两人很可能就要分开,他不去养老院,他太太去养老院。我这下完全明白了加拿大的养老体系了。没病老了也只能呆在家里,有病经医生鉴定不能自己呆在家里,可以进Manor,(半自理养老院),然后病情进一步加重则从Manor转到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院(Nursing Home)。接下来就是在护理院等待这一期生命结束。并不是你有钱就可以进养老院的!我朋友的朋友属于只是换一个骨盆,其他病没有,所以,她出院以后的后续费用,政府不管,她没有很多钱,于是我朋友就来帮她,据我朋友讲,现在她已经能开车出行了。所以,这种情况政府是不买单的!医生鉴定可以住养老院的,如果没钱,政府买单。但是,你想想,已经是有病的人了,在养老院还能呆上10年?!所以,算总账政府是不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