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刚看到的更新。含疑似病例数目。
“1月23日0-24时,27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59例,新增死亡患者8例。新增治愈出院6例。1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疑似病例680例。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报告疫情,新增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4个省(区)。
截至1月23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30例,其中重症177例,死亡25例,其中湖北省24例、河北省1例。已治愈出院34例。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07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5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2例,台湾地区1例。
累计收到国外通报确诊病例9例,其中泰国3例(2例已治愈),日本1例(已治愈),韩国1例,美国1例,越南2例,新加坡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50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87人,尚有84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人民日报、国家卫健委网站”
你喜欢的确诊,看看现实吧,哈大部分赞同,而且你说的这些我基本都说过。未尝要么是根本没搞清楚,要么就是装傻。
起因是我根据官方通报的数据,推测的结论和你的差不多,而且我很清楚地说了,在没有其他可靠数据来源的时候,目前只能暂时相信官方数据。结果在未尝和他的那些队友眼里,就变成我认为官方数据高度可信了,然后把稻草人当成我打得不亦乐乎。
我问他搞清楚没有确诊病例和流行病学专家推测的感染数之间的区别,他至今也不敢回答。流行病学专家推测的数据是已感染的人的总数,这些人里面可能有携带者,可能有些表现轻微没有就诊,有些去了医院也没有得到确诊,这些情况就造成了确诊人数和推测感染人数间的差异。对于这些差异,有可能就是这些原因造成的,有可能是检测手段没跟上,排除这些可能之后才能判断是瞒报。未尝在没有相关知识,也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的前提下非要一口咬定是瞒报,这就太荒唐了。
这个我早就说过了。如果你理解能力不足,麻烦多看几遍。你喜欢的确诊,看看现实吧,哈
试剂盒供不应求,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之难(ZT)
22日夜里,武汉一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自己当日的疫情报告文件,披露了一位员工的遭遇 ——这天白天,员工张鑫和自己的父亲都被推断为病毒性肺炎,但被光谷同济医院拒收 :「光谷同济(医院)回复:没有试剂盒,不能确诊也不能收治。需要病人自行前往同 济总部,也无法告知总部流程。该员工目前返回家中,未得到救治。」 因为试剂盒缺乏,不能被确诊和收治,武汉的患者们处境艰难。不只是光谷同济医院, 在同济医院本部、武汉市第一医院、第六医院、武汉红十字会医院、武汉肺科医院等武 汉指定的收治医院或发热门诊,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有幸用上试剂盒的患者,被其他 患者称为「中了彩票」。...forum.iask.ca
请老撒和熊猫给予回答转发:
1、2019年12月8日,武汉即出现第一例新型肺炎病人,为什么过了22天,直到2019年12月30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才发布《关于报送不明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这中间的22天,武汉市正府没有发布任何关于该新型肺炎的只字片语,原因是什么?这中间的22天,是控制疫情扩散的黄金时间,武汉市正府都做了哪些应对措施?
2、正是因为武汉市正府长时间没有公布关于该新型肺炎的具体情况,所以才导致了民间大量流传关于该肺炎的小道消息,“新型肺炎会人传人”的说法,最早即来自于这些小道消息,后来也证明了该说法的正确性。武汉市正府不但对这种说法不予以重视,反而以“造谣传谣”处理了8个人。请问,武汉警方处理这8个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后来的事实证明,这8个人的说法既不是造谣也不是传谣,那么,武汉市正府和武汉警方是不是应该给这8个人公开道歉、予以赔偿?是不是应该处理相关责任人?
3、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第一爆发地,是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2019年12月8日确诊的第一起新型肺炎发病病例,及后来的多起确诊病例都和华南海鲜市场相关。疫情发生后,武汉市正府为什么没有及时关停华南海鲜市场?如果不是23天后武汉《长江日报》派记者探访华南海鲜市场,华南海鲜市场是不是仍然不会被关停?武汉市正府明明知道华南海鲜市场是疫情的发源地,为什么不及时加以控制,反而任由其蔓延?
4、武汉市官方之前一直坚称: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不会人传人,也没有发现人传人的证据,完全可防可控。而且言之凿凿地表示:没有发现医务人员被传染的情况。结果,钟南山院士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证实: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肯定会人传人,而且,武汉已有15名医务人员被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传染。如果不是钟南山院士率先说出真相,武汉市正府还准备隐瞒多久?如果明明知道新型肺炎会人传人却故意撒谎误导公众,明明知道有医务人员陆续被传染却隐瞒不报,这算不算故意造谣?而且,这种故意隐瞒真相的谣言,其危害性要远远大于不明真相的裙众发的几条朋友圈,那么,是不是应该严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2020年1月14日,多家媒体记者前往武汉市金银潭传染病专科医院采访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时,被武汉警方粗暴干涉,警方不但要求记者删除新闻素材,而且将记者带走扣查、盘问几个小时。介入报道重要的公众事件,是媒体和记者的天职。请问,武汉警方阻止媒体采访报道肺炎疫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是谁给了武汉警方阻止媒体采访报道肺炎疫情的权力?而且,这些记者都是中国记者,并不是境外敌对势力。
6、按前《南方周末》记者褚朝新的说法,武汉市政府之所以长时间对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疫情隐瞒不报,是因为当时武汉市正忙着召开两个重要的会议,所以不允许报道负面新闻,要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请问,前《南方周末》记者褚朝新的说法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么请问,在你们眼里,人民群众的生死是不是远远不如你们政客的面子?中’央’政’法’委说:谁要是把政客的面子,看得比人民利益还重要,谁就是党和人民的千古罪人。如果是党和人民的千古罪人,那么应该承担怎样的罪责?又准备由谁来承担这样的罪责?
以上问题,武汉市长周先旺能正面回答吗?
重症比例20%以上,这个有点吓人微信上刚看到的更新。含疑似病例数目。
“1月23日0-24时,27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59例,新增死亡患者8例。新增治愈出院6例。19个省(区、市)报告新增疑似病例680例。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报告疫情,新增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4个省(区)。
截至1月23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830例,其中重症177例,死亡25例,其中湖北省24例、河北省1例。已治愈出院34例。20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107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5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例,澳门特别行政区2例,台湾地区1例。
累计收到国外通报确诊病例9例,其中泰国3例(2例已治愈),日本1例(已治愈),韩国1例,美国1例,越南2例,新加坡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50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87人,尚有842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来源:人民日报、国家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