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短登后回国结婚生女,今年1月29日长登卡城,原来一直想着可以尽快先把女儿办过来,老公的团聚可以慢慢办,可是现在听说家庭团聚不能这样分开办,但我现在刚到卡城,没有任何收入证明,存在银行的钱也只有5000加币,这样的情况办家庭团聚可能吗?如果不可能,我该怎么办?如果可能,时间大概得等多久?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先把女儿接过来吗?真是太想她了!事情的进展与原来的设想严重偏离,我现在六神无主,恳请明白人指点迷津,让我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多谢了!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