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比较麻烦了,为何入籍前不回去卖掉?
1. 保留注销户口的凭证,如果没有去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办理。
2. 保留户口本和里面户籍的复印件。最好有过公证书。
3. 保留原来的身份证原件或公证书。
4. 在中国驻加使馆领事馆办一份翻译公证书, 即入籍前的中国护照跟加国护照的认证是同一个人。
5. 如果亲自回国卖房,找中介卖房, 成交后,带上卖房合同,房产证,土地证,含上述1.2.3.4文件,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6. 如果不回去, 委托国内亲属最好是直系比如兄弟姐妹父母,在加拿大中国领事馆办一份公证委托书, 把它寄给或让人带给国内亲人,包含4的文件。
7. 国内亲人找中介卖房,成交后,去房管局带上房产土地证和1,2,3,4,6 文件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