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不知情的加拿大人在2024年将面临新的报税义务

根据环球邮报的报道:

加拿大人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上。这包括成年子女持有年迈父母房屋产权的唯一目的是简化房产的最终转让。这样的设置很可能被视为裸信托,从而触发 T3 申报要求。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父母身上,因为他们共同签署了成年子女的按揭贷款,所以他们持有其成年子女房屋的产权。随着首次购房者在高利率环境下难以独立申请抵押贷款,这种安排变得越来越普遍。如果父母除了按子女的指示行事外,对房产没有任何决定权,那么这种情况也很可能被视为 "被动信托"。

另一种被视为 "裸信托 "的常见设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履行申报义务,这就是加拿大人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年迈父母的银行或投资账户中,以便在他们的指示下帮助他们支付账单和进行其他交易。

详情请看:

New tax-filing obligations await many unsuspecting Canadians in 2024 - The Globe and Mail
 
根据环球邮报的报道:

加拿大人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上。这包括成年子女持有年迈父母房屋产权的唯一目的是简化房产的最终转让。这样的设置很可能被视为裸信托,从而触发 T3 申报要求。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父母身上,因为他们共同签署了成年子女的按揭贷款,所以他们持有其成年子女房屋的产权。随着首次购房者在高利率环境下难以独立申请抵押贷款,这种安排变得越来越普遍。如果父母除了按子女的指示行事外,对房产没有任何决定权,那么这种情况也很可能被视为 "被动信托"。

另一种被视为 "裸信托 "的常见设置,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履行申报义务,这就是加拿大人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年迈父母的银行或投资账户中,以便在他们的指示下帮助他们支付账单和进行其他交易。

详情请看:

New tax-filing obligations await many unsuspecting Canadians in 2024 - The Globe and Mail
完全不懂信托,可否就 “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年迈父母的银行或投资账户中” 这种情况说明一下,作为子女申报T3,要缴付什么税?这个动作并没有给子女带来什么收入啊 :unsure:
 
完全不懂信托,可否就 “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年迈父母的银行或投资账户中” 这种情况说明一下,作为子女申报T3,要缴付什么税?这个动作并没有给子女带来什么收入啊 :unsure:
我在网上查到有关Bare Trust 的内容。如果按照CRA 1991 的有关Bare Trust 的说法,在税法上大概产生漏洞,被人钻了空子。CRA 是这么说的:

“bare trust
means a trust where the trustee has legal ownership of the property but has no other duties,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with respect to the property as trustee other than to transfer, under the absolute control and instructions of the beneficiary, the title to the property.”

如果把子女的名字加在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TFSA,RRSP,RRIF,等注册帐户不能联名,包括配偶都不行)和房产上,因此子女除了拥有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和房产之外并没有任何的义务,责任,但却可以在父母的授权下把父母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子女的名下。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子女又把他们子女的名字加上,就变成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和房产在年迈父母去世后,不用按市值清算,逃避了按市值清算后所应交的税。

这只是我所理解的。也不知道是错还是对。

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就应该去交税务律师去办理,而不是会计。因为这里牵涉到有关税的法律。

Treatment of Bare Trusts under the Excise Tax Act - Canada.ca
 
我在网上查到有关Bare Trust 的内容。如果按照CRA 1991 的有关Bare Trust 的说法,在税法上大概产生漏洞,被人钻了空子。CRA 是这么说的:

“bare trust
means a trust where the trustee has legal ownership of the property but has no other duties, obligations and responsibilities with respect to the property as trustee other than to transfer, under the absolute control and instructions of the beneficiary, the title to the property.”

如果把子女的名字加在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TFSA,RRSP,RRIF,等注册帐户不能联名,包括配偶都不行)和房产上,因此子女除了拥有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和房产之外并没有任何的义务,责任,但却可以在父母的授权下把父母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子女的名下。如果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子女又把他们子女的名字加上,就变成年迈父母的银行,投资账户和房产在年迈父母去世后,不用按市值清算,逃避了按市值清算后所应交的税。

这只是我所理解的。也不知道是错还是对。

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就应该去交税务律师去办理,而不是会计。因为这里牵涉到有关税的法律。

Treatment of Bare Trusts under the Excise Tax Act - Canada.ca
的确是有这个漏洞。怎么处理,需要继续学习了。
 
的确是有这个漏洞。怎么处理,需要继续学习了。
这个太复杂了。我是因为记得曾有贴子好像写过要把房子给孩子,是不是有税务上的好处?正好看到这篇报道,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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