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策略讨论

唐人Jason

能把鸡蛋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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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晚

[FONT=宋体]第三晚最后提出的两个问题到现在还没人回答,我们再等一等。[/FONT]

[FONT=宋体]先讨论一下[/FONT]backguard[FONT=宋体]提的这个案例吧。我们就把这个案例编号为[/FONT]1[FONT=宋体]号。这其实是个颇有意思的案例,除了涉及税务以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多数人不大熟悉的一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案例[/FONT]1[FONT=宋体]加拿大居民[/FONT]A[FONT=宋体]先生准备拿出[/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投资中国股票,但为了避免缴税,先把这[/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住在中国的朋友[/FONT]B[FONT=宋体]先生,然后在[/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股票帐户里做投资,[/FONT]2[FONT=宋体]年后,帐户里的资产增值到了[/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于是把股票全部卖掉套现,由[/FONT]B[FONT=宋体]先生把这[/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现金又赠与回了[/FONT]A[FONT=宋体]先生,至此,[/FONT]A[FONT=宋体]先生除了收回投资本金[/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外,还额外收到了[/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自己认为,作为加拿大居民,他把自己的[/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FONT]B[FONT=宋体]先生是他的权利,至于[/FONT]B[FONT=宋体]先生要不要为这份偶然所得在中国缴税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在中国不用为股票的增值收入缴税,那么[/FONT]B[FONT=宋体]先生帐户上赚出的[/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在中国是免税的,而且因为帐户是[/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而[/FONT]B[FONT=宋体]先生不是加拿大居民,这[/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的收入也跟加拿大税务局无关。最后,[/FONT]B[FONT=宋体]先生把总共[/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回赠给[/FONT]A[FONT=宋体]先生,因为加拿大居民接受的赠与免税,所以[/FONT]A[FONT=宋体]先生可以合法地把[/FONT]20[FONT=宋体]万本金连同[/FONT]30[FONT=宋体]万净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不用缴[/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FONT]

[FONT=宋体]问题是:果真如此吗?[/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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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第三晚最后提出的两个问题到现在还没人回答,我们再等一等。[/FONT]

[FONT=宋体]先讨论一下[/FONT]backguard[FONT=宋体]提的这个案例吧。我们就把这个案例编号为[/FONT]1[FONT=宋体]号。这其实是个颇有意思的案例,除了涉及税务以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多数人不大熟悉的一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案例[/FONT]1[FONT=宋体]加拿大居民[/FONT]A[FONT=宋体]先生准备拿出[/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投资中国股票,但为了避免缴税,先把这[/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住在中国的朋友[/FONT]B[FONT=宋体]先生,然后在[/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股票帐户里做投资,[/FONT]2[FONT=宋体]年后,帐户里的资产增值到了[/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于是把股票全部卖掉套现,由[/FONT]B[FONT=宋体]先生把这[/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现金又赠与回了[/FONT]A[FONT=宋体]先生,至此,[/FONT]A[FONT=宋体]先生除了收回投资本金[/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外,还额外收到了[/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自己认为,作为加拿大居民,他把自己的[/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FONT]B[FONT=宋体]先生是他的权利,至于[/FONT]B[FONT=宋体]先生要不要为这份偶然所得在中国缴税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在中国不用为股票的增值收入缴税,那么[/FONT]B[FONT=宋体]先生帐户上赚出的[/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在中国是免税的,而且因为帐户是[/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而[/FONT]B[FONT=宋体]先生不是加拿大居民,这[/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的收入也跟加拿大税务局无关。最后,[/FONT]B[FONT=宋体]先生把总共[/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回赠给[/FONT]A[FONT=宋体]先生,因为加拿大居民接受的赠与免税,所以[/FONT]A[FONT=宋体]先生可以合法地把[/FONT]20[FONT=宋体]万本金连同[/FONT]30[FONT=宋体]万净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不用缴[/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FONT]

[FONT=宋体]问题是:果真如此吗?[/FONT]
好问题好解答!:wd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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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jason在文章开头提到的注册账户里有5000块,如果要拿出来需要再缴1000的税,实际可支配的是4000块可以花!

这是啥意思啊?啥叫注册账户?自己钱难道还不能自己动用吗?这是加拿大特有产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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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回答一下第三晚的问题,请老师指点:

1)政府对不同收入的税务政策不一致,是否考虑到个人付出和回报是否配比?比如工薪和利息收入,因为是我的劳动所得,需要缴纳税款,和国内的IIT类似;但红利收入,增值的来源是公司的运营,和我关系甚少,所以要加大征税力度;而资本增值和意外,是因为我在资本支出时已经有较大付出,而且购置资本时的资金来源已经是税后的了,所以适量减少;

2)合理转换收入的方法应该有的,不然jason不会开此贴了,别卖关子了,赶紧给我们讲讲吧……

谢谢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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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先讨论一下[/FONT]backguard[FONT=宋体]提的这个案例吧。我们就把这个案例编号为[/FONT]1[FONT=宋体]号。这其实是个颇有意思的案例,除了涉及税务以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多数人不大熟悉的一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案例[/FONT]1[FONT=宋体]加拿大居民[/FONT]A[FONT=宋体]先生准备拿出[/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投资中国股票,但为了避免缴税,先把这[/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住在中国的朋友[/FONT]B[FONT=宋体]先生,然后在[/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股票帐户里做投资,[/FONT]2[FONT=宋体]年后,帐户里的资产增值到了[/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于是把股票全部卖掉套现,由[/FONT]B[FONT=宋体]先生把这[/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现金又赠与回了[/FONT]A[FONT=宋体]先生,至此,[/FONT]A[FONT=宋体]先生除了收回投资本金[/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外,还额外收到了[/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自己认为,作为加拿大居民,他把自己的[/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FONT]B[FONT=宋体]先生是他的权利,至于[/FONT]B[FONT=宋体]先生要不要为这份偶然所得在中国缴税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在中国不用为股票的增值收入缴税,那么[/FONT]B[FONT=宋体]先生帐户上赚出的[/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在中国是免税的,而且因为帐户是[/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而[/FONT]B[FONT=宋体]先生不是加拿大居民,这[/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的收入也跟加拿大税务局无关。最后,[/FONT]B[FONT=宋体]先生把总共[/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回赠给[/FONT]A[FONT=宋体]先生,因为加拿大居民接受的赠与免税,所以[/FONT]A[FONT=宋体]先生可以合法地把[/FONT]20[FONT=宋体]万本金连同[/FONT]30[FONT=宋体]万净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不用缴[/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FONT]

[FONT=宋体]问题是:果真如此吗?[/FONT]
应该不行,最近好象有个案例给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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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第三晚最后提出的两个问题到现在还没人回答,我们再等一等。[/FONT]

[FONT=宋体]先讨论一下[/FONT]backguard[FONT=宋体]提的这个案例吧。我们就把这个案例编号为[/FONT]1[FONT=宋体]号。这其实是个颇有意思的案例,除了涉及税务以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多数人不大熟悉的一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案例[/FONT]1[FONT=宋体]加拿大居民[/FONT]A[FONT=宋体]先生准备拿出[/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投资中国股票,但为了避免缴税,先把这[/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住在中国的朋友[/FONT]B[FONT=宋体]先生,然后在[/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股票帐户里做投资,[/FONT]2[FONT=宋体]年后,帐户里的资产增值到了[/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于是把股票全部卖掉套现,由[/FONT]B[FONT=宋体]先生把这[/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现金又赠与回了[/FONT]A[FONT=宋体]先生,至此,[/FONT]A[FONT=宋体]先生除了收回投资本金[/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外,还额外收到了[/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自己认为,作为加拿大居民,他把自己的[/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FONT]B[FONT=宋体]先生是他的权利,至于[/FONT]B[FONT=宋体]先生要不要为这份偶然所得在中国缴税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在中国不用为股票的增值收入缴税,那么[/FONT]B[FONT=宋体]先生帐户上赚出的[/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在中国是免税的,而且因为帐户是[/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而[/FONT]B[FONT=宋体]先生不是加拿大居民,这[/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的收入也跟加拿大税务局无关。最后,[/FONT]B[FONT=宋体]先生把总共[/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回赠给[/FONT]A[FONT=宋体]先生,因为加拿大居民接受的赠与免税,所以[/FONT]A[FONT=宋体]先生可以合法地把[/FONT]20[FONT=宋体]万本金连同[/FONT]30[FONT=宋体]万净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不用缴[/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FONT]

[FONT=宋体]问题是:果真如此吗?[/FONT]
这个问题和我说的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和国内合作伙伴洗钱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所谓的合理避税又能避多少?想要赚大钱过上好日子,还是想想怎么洗钱的比较实在。我说的都是实话,这个世界没有对和错,只有强和弱。如果说把利润打给合作伙伴让合作伙伴增加税费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的。因为国内很多生意人是固定税(就是一月无论销售额多少都是交一定额度的税费)。我是一个生意人,我只知道让自己公司赚更多的钱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加拿大,办法总是人想的。国内哪个企业是在所谓的合理避税情况下赚大钱的?我想没有一家老板说我是正规经营的....,所以说创业和没有创业的人是有区别的。又要当正人君子又想赚大钱,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我不是和大家探讨怎么在10块钱里想办法省1块钱的税费。我是和大家讨论的是最实在的创业积累资本的办法。马克思说原始资本是赤裸裸的,希望想赚钱过好日子的人好好想想我说的。我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我知道游戏规则。
 

小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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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小雷音补充。

确实不是所有的保险赔付都免税。提到GROUP DISABILITY,我再补充一点:GROUP DISABILITY的赔付也不是都要缴税的。如果保费是由雇员用税后收入支付的,那么赔付就是免税的;只有当保费由雇主在税前支付时,赔付才要缴税。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的GROUP DISABILITY的保费都是由雇员从自己工资里出的,在一定意义上这也是一种避税策略。

如果你有GROUP DISABILITY,不妨问一问你的雇主,你的保费是由雇主在税前支付的,还是从你的工资里扣除作为应纳税福利支出的?如果答案是前者,应建议你的雇主安排成后者。
唐人是高手,我初学税法,有些条款还真不知道。
 

小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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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我说的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和国内合作伙伴洗钱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所谓的合理避税又能避多少?想要赚大钱过上好日子,还是想想怎么洗钱的比较实在。我说的都是实话,这个世界没有对和错,只有强和弱。如果说把利润打给合作伙伴让合作伙伴增加税费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的。因为国内很多生意人是固定税(就是一月无论销售额多少都是交一定额度的税费)。我是一个生意人,我只知道让自己公司赚更多的钱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加拿大,办法总是人想的。国内哪个企业是在所谓的合理避税情况下赚大钱的?我想没有一家老板说我是正规经营的....,所以说创业和没有创业的人是有区别的。又要当正人君子又想赚大钱,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我不是和大家探讨怎么在10块钱里想办法省1块钱的税费。我是和大家讨论的是最实在的创业积累资本的办法。马克思说原始资本是赤裸裸的,希望想赚钱过好日子的人好好想想我说的。我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我知道游戏规则。
这个话是事实,成者王败者寇。国内的情况是很乱,漏洞很多,以前俺们年终一次发奖金,自然领导的多下面的少,如果交税的话领导就得交很多。但单位跟税局谈妥,这个是年终不是月工资,所以不管拿多少,所有的人都按5%计税。有时候税法就是擦屁股纸。
说实话,在加拿大,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漏洞很少,而且ABUSIVE AVOIDANCE本来就是违法的,只要发现你的TRANSACTION除避税外无其他实质内容都不行。但在操作上来说,保证大家依法纳税的成本很大,所以就我所看到的,操作的还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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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我说的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和国内合作伙伴洗钱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所谓的合理避税又能避多少?想要赚大钱过上好日子,还是想想怎么洗钱的比较实在。我说的都是实话,这个世界没有对和错,只有强和弱。如果说把利润打给合作伙伴让合作伙伴增加税费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的。因为国内很多生意人是固定税(就是一月无论销售额多少都是交一定额度的税费)。我是一个生意人,我只知道让自己公司赚更多的钱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加拿大,办法总是人想的。国内哪个企业是在所谓的合理避税情况下赚大钱的?我想没有一家老板说我是正规经营的....,所以说创业和没有创业的人是有区别的。又要当正人君子又想赚大钱,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我不是和大家探讨怎么在10块钱里想办法省1块钱的税费。我是和大家讨论的是最实在的创业积累资本的办法。马克思说原始资本是赤裸裸的,希望想赚钱过好日子的人好好想想我说的。我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我知道游戏规则。
国内的好办,在加拿大搞不好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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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我说的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和国内合作伙伴洗钱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所谓的合理避税又能避多少?想要赚大钱过上好日子,还是想想怎么洗钱的比较实在。我说的都是实话,这个世界没有对和错,只有强和弱。如果说把利润打给合作伙伴让合作伙伴增加税费这个问题其实不存在的。因为国内很多生意人是固定税(就是一月无论销售额多少都是交一定额度的税费)。我是一个生意人,我只知道让自己公司赚更多的钱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在加拿大,办法总是人想的。国内哪个企业是在所谓的合理避税情况下赚大钱的?我想没有一家老板说我是正规经营的....,所以说创业和没有创业的人是有区别的。又要当正人君子又想赚大钱,这样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我不是和大家探讨怎么在10块钱里想办法省1块钱的税费。我是和大家讨论的是最实在的创业积累资本的办法。马克思说原始资本是赤裸裸的,希望想赚钱过好日子的人好好想想我说的。我是一步步走过来的,我知道游戏规则。
俺觉得你说的很实在,:wdb17:但,在加拿大的逃税惩罚比国内严重的多。这也是大家讨论合理避税的原因。
以前听过一新闻,一自雇的人,把自己出去旅游的发票拿公司去抵税了,才万把刀,被发现后,坐牢了。这在中国无法想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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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先讨论一下[/FONT]backguard[FONT=宋体]提的这个案例吧。我们就把这个案例编号为[/FONT]1[FONT=宋体]号。这其实是个颇有意思的案例,除了涉及税务以外,还涉及到了另外一个多数人不大熟悉的一个概念。[/FONT]

[FONT=宋体]案例[/FONT]1[FONT=宋体]加拿大居民[/FONT]A[FONT=宋体]先生准备拿出[/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投资中国股票,但为了避免缴税,先把这[/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住在中国的朋友[/FONT]B[FONT=宋体]先生,然后在[/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股票帐户里做投资,[/FONT]2[FONT=宋体]年后,帐户里的资产增值到了[/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于是把股票全部卖掉套现,由[/FONT]B[FONT=宋体]先生把这[/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现金又赠与回了[/FONT]A[FONT=宋体]先生,至此,[/FONT]A[FONT=宋体]先生除了收回投资本金[/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外,还额外收到了[/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自己认为,作为加拿大居民,他把自己的[/FONT]20[FONT=宋体]万加元赠与[/FONT]B[FONT=宋体]先生是他的权利,至于[/FONT]B[FONT=宋体]先生要不要为这份偶然所得在中国缴税他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在中国不用为股票的增值收入缴税,那么[/FONT]B[FONT=宋体]先生帐户上赚出的[/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在中国是免税的,而且因为帐户是[/FONT]B[FONT=宋体]先生的,而[/FONT]B[FONT=宋体]先生不是加拿大居民,这[/FONT]30[FONT=宋体]万加元的收入也跟加拿大税务局无关。最后,[/FONT]B[FONT=宋体]先生把总共[/FONT]50[FONT=宋体]万加元回赠给[/FONT]A[FONT=宋体]先生,因为加拿大居民接受的赠与免税,所以[/FONT]A[FONT=宋体]先生可以合法地把[/FONT]20[FONT=宋体]万本金连同[/FONT]30[FONT=宋体]万净收入装进自己的腰包而不用缴[/FONT]1[FONT=宋体]分钱的税。[/FONT]

[FONT=宋体]问题是:果真如此吗?[/FONT]


从我看到的法律层面上不违法啊

关键不能天天让税务局看见你赠与10w和接受赠与20w, 看肯定会调查你接受赠与的合理性

像这个例子 2年才这么来回一次 我说B 是我干爹白的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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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觉得你说的很实在,:wdb17:但,在加拿大的逃税惩罚比国内严重的多。这也是大家讨论合理避税的原因。
以前听过一新闻,一自雇的人,把自己出去旅游的发票拿公司去抵税了,才万把刀,被发现后,坐牢了。这在中国无法想象啊。

当然前提是要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在法律的边缘做事情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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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见到行家了。请教Jason:

我今年初房市和汇率最低谷时在温西买了一个百年老房,准备当存款放着。不想房市又起来了。今天看了加西网小声音的帖子,也准备自己建房,再卖掉。现在想请教:

1.这是我在加拿大买的第一个房,如果重建后卖出,是否要交GST。有builder讲,第一个房即使不住,也可以不交。

2.这是在加拿大的第一个自有住房。如果没有住,就卖了,是否交资本利得税?

先谢谢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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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个会计师咨询一下就清楚了。我还是忍不住上来说几句,呵呵。过日子光省是没有意义的。关键还是要想办法赚更多的钱。
 

小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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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见到行家了。请教Jason:

我今年初房市和汇率最低谷时在温西买了一个百年老房,准备当存款放着。不想房市又起来了。今天看了加西网小声音的帖子,也准备自己建房,再卖掉。现在想请教:

1.这是我在加拿大买的第一个房,如果重建后卖出,是否要交GST。有builder讲,第一个房即使不住,也可以不交。

2.这是在加拿大的第一个自有住房。如果没有住,就卖了,是否交资本利得税?

先谢谢jason。
不只是交资本利得的问题,可能会被当成BUSINESS INCOME,因为你是开发商呀。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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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见到行家了。请教Jason:

我今年初房市和汇率最低谷时在温西买了一个百年老房,准备当存款放着。不想房市又起来了。今天看了加西网小声音的帖子,也准备自己建房,再卖掉。现在想请教:

1.这是我在加拿大买的第一个房,如果重建后卖出,是否要交GST。有builder讲,第一个房即使不住,也可以不交。

2.这是在加拿大的第一个自有住房。如果没有住,就卖了,是否交资本利得税?

先谢谢jason。

不用客气。其实我在这方面真的不能算行家,跟大家一起讨论而已。

第1个问题还是请小雷音回答吧。要不要交GST关键是看重建以后再出售的房子算不算新房。

第2个问题,出售主居所的资本增值收入是免税的,所以你卖出这个房子的收入能否免税的关键是这个房子是否你的主居所。如果你从买了这个房子一直到卖出一天都没有在里面住过,那么这个房子是不能被指定为你的主居所的。

税法上说,你如果指定一个房子做你的主居所,你必须在每个税务年度在里面住上一段时间,但并没有说这一段时间的最短要求,所以理论上住1天也是住了一段时间,但是实际上除非这是你唯一的住房,否则不能做的那么过份。

我认识的建商有的是这么做的:他永远都有一个房子在建,自己住在一个刚建好的新房里,除此之外自己再无其他居所,等那个房子建好了,他就把原来住的新房子卖掉,全家搬进第二个新房住几个月,然后把再把住着的房子挂牌出售,卖掉以后再搬进下一个建好的新房住,然后再卖这个住着的房子......这样,他卖出的新房理论上永远都是有人住过的二手房,而且永远都是他的主居所。
 
最后编辑: 2009-07-28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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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交资本利得的问题,可能会被当成BUSINESS INCOME,因为你是开发商呀。

对的,如果你建的是自己的住房,建成以后住一段时间以后你改变主意不想住了,你把这个房子卖掉获得的收入便是资本增值;而如果你建这个房子的目的就是建成以后卖掉赚钱,那么这就变成了一个生意,相应的收入也就变成了生意收入而不再是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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