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加拿大的遗产继承方式与遗产规划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之事,理财与遗产继承也密切相关.为了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富人生,我们选择了加拿大作为自己第二故乡的人们,都有必要对加拿大的遗产继承方式和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
首先,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是,这里的规定是:当一个人去世后,该人名下的所有未联名的资产,以及未联名的帐户中的钱或者有价证?,全部视同于卖出;该人名下的房产等所有投资类资产,也首先必须视同卖出变现并缴纳足额的所得税后,才能够按照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来进行遗产分配.
在加拿大,遗产继承的第一种方式是按照遗嘱继承.
东西方文化有着巨大的差异,西人对于死亡的态度远较东方人来得泰然.这里的18岁以上的成年人们50%以上已经拥有遗嘱,而我们中国人对于年轻轻就订立遗嘱还是有许多心理上的障碍的,因此会下意识地予以排斥.
在加拿大,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有以下的方法:
1.HOLOGRAPHIC WILL:这是由订立遗嘱的人自己亲笔写下的遗嘱.
写下遗嘱,指定去世后自己名下的财产的继承人,以及如何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并指定遗产/管理执行人.
写上遗嘱订立的日期,并签名确认.
2.将遗嘱打出.这种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到场签名确认,证明遗嘱建立者是在完全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遗嘱.
遗嘱的订立可以在律师或者有相关资质的人的帮助下完成,并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在加拿大,如果一个人去世,那么,他/她名下的资产立即被全部冻结.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来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可以遵照执行,就需要走"无遗嘱财产继承程序",也就是由法庭指定遗嘱执行人,协助完成去世人的遗产分配问题.这个程序相当地费时费钱,甚至还容易造成一些遗产流失.加拿大的银行里有许多的帐户多年无人认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无遗嘱遗产分配的困难所导致的.
在加拿大,人去世后,法庭会对去世者的遗嘱进行验证,通过法庭证明遗嘱的有效性以及遗嘱分配的合理性.法庭一般会尊重去世者的遗愿,但是,也会推翻其认为不公的遗嘱.一般而言,遗嘱不可以剥夺家庭成员的遗嘱继承权,起码需要留给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足够的基本生活费(如果有的话).
如果去世者没有遗嘱,那么他/她名下的遗产仍然需要通过法庭按照当事者生前居住省份的相关法律来执行遗产分配.在安省,无遗嘱的遗产分配大体原则是:
1.有配偶无子女,遗产全部由配偶继承.
2.有配偶及一个子女,遗产的第一个20万给配偶,其余由配偶和子女平分.
3.有配偶及多个子女,则遗产的第一个20万给配偶,剩余的配偶得1/3,其他三分之二由所有子女平分.
4.无配偶有一个或多个子女,则遗产由子女平分.
5.无配偶无子女,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进行遗产分配.
6无血缘亲属,遗产归省政府.
在加拿大,去世者名下的资产通常会被这样处理:
1.资产被全部冻结.
2.找到遗产执行人,安排其接手遗产处理事务,监管遗产执行过程.
3.列出去世者的遗产清单和债务清单.
4.为去世者缴纳最后一次所得税,也就是将去世者名下的所有帐户中的钱和所有的有价物全部按照当时市场价进行评估,进行资产增值计算,算出应纳所得税的额度,并由遗嘱执行人代为徼纳所有的所得税(按当时的边际税率计算)后,全部遗产才可以解冻.
5.登报寻找债权人,为去世者偿清所有债务.
6.通知所有受益人到法庭,宣布遗嘱.
7.去法庭缴清PROBATE FEE(遗产论证费,各省规定不一样).安省的遗产论证费是:遗产的前五万按照0.5%征收,其后都是按照1.5%征收.
无遗嘱继承也需要交纳遗嘱验证费.
按照安省的规定:去世者的资产中,除了当事者的人寿保险,在保险公司买的保本基金,,注册退休金RRSP,RRIF,教育基金RESP等资产不需要缴纳遗嘱验证费,可以由指定的受益人直接继承.
8.解冻遗产,并按照去世者的遗嘱来执行遗产分配.
为了应对很麻烦的遗嘱执行程序,和减少遗嘱执行的费用损失,在加拿大,最好的遗产规划方式是:
1.联名帐户:
夫妻双方将银行帐户和房产都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一旦有一方发生不测,则另一方无须即可拥有整个资产.
如果出现遗嘱内容与联名冲突的情况,则联名优先.
2.信托:指定受益人.
3.RRSP,RESP等指定受益人的产品.
4.保险产品.人寿保险的死亡赔付无需经过漫长的遗产验证程序,并且可以由受益人直接立即继承.
遗嘱指定的保险受益人与保单指定的受益人矛盾的情况下,以最后订立的那一份为准进行继承.但如果保单的指定受益人不可变更,则以保单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