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内有一套自住房,我们06年登陆时并没有申报,现在出租.今年我们在温哥华买了一个公寓自住,我们填报了首次购房,符合了首次购房低于42万5免去了property tax transfer fee,我们打算明后年把国内的房子卖了,大约有20万加元,我们打算把这笔钱转入到父母名下,以父母的名字汇过来,说是父母赠于不知这样可以吗?我们在国内没有其它的收入,也没有任何其它的资产,就这一套房子.税务局能查到我们在国内有房子吗?谢谢!
我在国内有一套自住房,我们06年登陆时并没有申报,现在出租.今年我们在温哥华买了一个公寓自住,我们填报了首次购房,符合了首次购房低于42万5免去了property tax transfer fee,我们打算明后年把国内的房子卖了,大约有20万加元,我们打算把这笔钱转入到父母名下,以父母的名字汇过来,说是父母赠于不知这样可以吗?我们在国内没有其它的收入,也没有任何其它的资产,就这一套房子.税务局能查到我们在国内有房子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