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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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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最近也一直在商量要不要移民? 其实我本人以前一直对出国没有太大兴趣, 可能以前不太成熟, 想的东西不是很全面,再者就是觉得上海也没什么不好,先生一直觉得国内体制不好, 但是现在有了孩子, 我的想法改变了许多, 虽然中国现在有很多机会, 但是看到孩子在这样的体制下成长确实感到有很多的忧虑. 所以想请珍尼看看我们目前的状况是等孩子读高中送出去还是我们夫妻现在就办出去?
我先生是医生(中西医骨伤科)研究生在读,36岁, 不知道他这种职业出来后是否能找到工作?
我在外资银行工作, 十年以上工作经验,都在欧美的大银行工作, 目前是部门主管, 像我这种出来能先找份PART TIME 的工作吗?
我们目前家庭年收入大概是60-70万人民币,一个女儿2岁, 一套自住的房子2套出租, 一般的公寓房,我们的工作都比较稳定,在想等孩子大了再出来我们先挣点钱还是现在就办技术移民, 想想我们的LIFE 也LIFE 啊,虽然不年轻了都30出头了, 但还不算老!
Dear Jennifer, could you pls provide your comments or suggestion as well ? thank you vm !


和你差不多,一样在徘徊着,不知道该不该选择现在就走出去,或是怎么个走法。:wdb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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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加国保险面面观(十七)---加拿大的人寿保险Life Insurance(7)




六。寿险保单处分的税务问题



[/FONT]


[FONT=宋体]当一份寿险保单的持有人,在被保险人在世期间,就发生诸如保单解约[/FONT]surrender[FONT=宋体],保单的非投保公司质押,保单的转让,以及一些保单的到期等情况时,无论是免税还是非免税保单,都可能牵扯到一些税务问题。[/FONT]



[FONT=宋体]当寿险保单在上述情形下被处分时,保单持有人所获得的超过了保单税法成本的部分,可能需要申报纳税。并且,这种情况下资本增值部分所对应的所得,在申报所得时,并不适用于资本增值[/FONT]capital gain[FONT=宋体]的[/FONT]50%[FONT=宋体]收益,才是应税收入的税法条款,而是像薪金和租金收入一样,需要[/FONT]100%[FONT=宋体]地申报纳税。因此,对于寿险保单的处分应该慎之又慎,尤其是当保单内的解约现金值中的投资收益已经大大超出保单的税法成本时,更是如此。[/FONT]



[FONT=宋体]但是,被保险人死亡不属于保单的处分,因此,所有的死亡理赔金都是免税的。[/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例如:王先生提前退保,处分自己名下的一份寿险保单,其中的解约现金值解约时达到了[/FONT]10[FONT=宋体]万加元,而同时,这份保单的税法成本是[/FONT]6[FONT=宋体]万加元。因此,王先生需要为这份保单的提前解约,而对[/FONT]10[FONT=宋体]万[/FONT]-6[FONT=宋体]万[/FONT]=4[FONT=宋体]万加元的增值部分,申报当年的所得。[/FONT]



[FONT=宋体]七。寿险保单转移的税务问题[/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当寿险保单的持有人将保单的所有权转让给于己相关的他人时,税法上将保单持有人的处分保单行为,视同为以保单的解约现金值为价值依据而进行的财产转移。因此,转移保单者通过保单获得的,超过了保单税法成本的解约现金值部分,[/FONT]100%[FONT=宋体]都需要申报纳税;而被转让者,则以该解约现金值,作为自己接受这份保单时的税法成本。[/FONT]



1. [FONT=宋体]转移保单给配偶[/FONT]



[FONT=宋体]当保单持有人去世,或者婚姻关系破裂,从而,为了解决当事人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保单持有人将自己持有的保单转移给配偶时,保单的转移价值等同于保单转移时,或者保单持有人去世时的税法成本,取得保单的一方,也以该价值作为接受转移时的保单税务成本,完全无需纳税。[/FONT]



[FONT=宋体]作为去世寿险保单持有人的配偶,他[/FONT]/[FONT=宋体]她也可以选择以保单持有人去世时,其寿险保单中的解约现金值作为接受被转移保单的新的税法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单的解约现金值大于转移时的税法成本,去世的保单持有人,就需要就这个超出部分,申报其人生最后一次的所得税[/FONT]final tax return.




[FONT=宋体]例如,[/FONT]A[FONT=宋体]先生持有一份人寿保险保单,以其母亲作为被保险人。当他先于母亲去世时,该保单的解约现金值是[/FONT]8[FONT=宋体]万加元,而税法成本是[/FONT]5[FONT=宋体]万加元。[/FONT]



A[FONT=宋体]先生去世时,将他名下的这份寿险保单遗留给他的太太。因此,根据加拿大所得税法的规定,[/FONT]A[FONT=宋体]太太可以就接受此份保单做两种选择:[/FONT]



a. [FONT=宋体]以[/FONT]5[FONT=宋体]万加元取得该保单,则她不必为[/FONT]A[FONT=宋体]先生申报[/FONT]8[FONT=宋体]万[/FONT]-5[FONT=宋体]万[/FONT]=3[FONT=宋体]万加元的所得申报纳税。这时,她今后作为这份保单的持有人,最初的持有税法成本就是5万加元。[/FONT]



b. [FONT=宋体]以[/FONT]8[FONT=宋体]万加元取得该保单,她需要为接受这份保单,为[/FONT]A[FONT=宋体]先生申报人生最后一次的所得税时,计入[/FONT]3[FONT=宋体]万加元的所得。这时,她今后作为这份保单的持有人,最初的持有税法成本将是8万加元。[/FONT]



[FONT=宋体]如果[/FONT]A[FONT=宋体]先生去世后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不多,或者根本就不需要缴纳,则应该选择[/FONT]b[FONT=宋体]选项,使[/FONT]A[FONT=宋体]太太以后再发生保单处分时,为这份保单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少了很多(税法成本从[/FONT]5[FONT=宋体]万提高到了[/FONT]8[FONT=宋体]万)。[/FONT]




2. [FONT=宋体]转移保单给子女[/FONT]



[FONT=宋体]按照加拿大所得税法的规定,当保单持有人将自己名下的保单,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转让给自己的子女时,保单的转移价,视同为转移时的税法成本,而保单接受者也被视同以这个价为接受保单的税法成本:[/FONT]



a. [FONT=宋体]保单所有权无偿[/FONT]no consideration[FONT=宋体]转移给保单持有人的子女。[/FONT]



b. [FONT=宋体]保单持有人的子女是保单的被保险人[/FONT]the life insured.



[FONT=宋体]在以上情况下,寿险保单免税转让。[/FONT]



[FONT=宋体]这里所谓的子女,包括了亲生子女,领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媳妇,女婿,以及[/FONT]19[FONT=宋体]岁以下,依赖保单持有人抚并受其监护的未成年人。[/FONT]



[FONT=宋体]例如:[/FONT]



[FONT=宋体]王[/FONT][FONT=宋体]先生投保一份万通保险,自己是被保险人。[/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当王先生的女儿[/FONT]18[FONT=宋体]岁那年,王先生将被保险人改成女儿的名字。这份保单转移时,保单的解约现金值为[/FONT]7[FONT=宋体]万加元,而保单的税法成本为[/FONT]3[FONT=宋体]万加元。[/FONT]



[FONT=宋体]王[/FONT][FONT=宋体]先生转移这份保单给女儿时,无需课申报纳税。[/FONT]



[FONT=宋体]王[/FONT][FONT=宋体]先生的女儿用这份保单抵押,每年贷款[/FONT]1[FONT=宋体]万加元,用于自己的大学就读费用。四年后她大学毕业时解约退保,解约现金值也适用殆尽。[/FONT]



[FONT=宋体]王[/FONT][FONT=宋体]先生的女儿在四年期间,每年取得[/FONT]10,000[FONT=宋体]加元的应课税收入。但是,由于这是她的唯一收入,并且,没有超过个人免税额,因此,四年下来,她也无需缴纳一分钱的所得税。[/FONT]



[FONT=宋体]以上这个事例说明了,部分加拿大人,是如何利用寿险保单,作为子女将来免税教育费用的投资之用的。[/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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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先生最近也一直在商量要不要移民? 其实我本人以前一直对出国没有太大兴趣, 可能以前不太成熟, 想的东西不是很全面,再者就是觉得上海也没什么不好,先生一直觉得国内体制不好, 但是现在有了孩子, 我的想法改变了许多, 虽然中国现在有很多机会, 但是看到孩子在这样的体制下成长确实感到有很多的忧虑. 所以想请珍尼看看我们目前的状况是等孩子读高中送出去还是我们夫妻现在就办出去?
我先生是医生(中西医骨伤科)研究生在读,36岁, 不知道他这种职业出来后是否能找到工作?
我在外资银行工作, 十年以上工作经验,都在欧美的大银行工作, 目前是部门主管, 像我这种出来能先找份PART TIME 的工作吗?
我们目前家庭年收入大概是60-70万人民币,一个女儿2岁, 一套自住的房子2套出租, 一般的公寓房,我们的工作都比较稳定,在想等孩子大了再出来我们先挣点钱还是现在就办技术移民, 想想我们的LIFE 也LIFE 啊,虽然不年轻了都30出头了, 但还不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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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的信任。:wdb19:

恭敬不如从命,俺谈谈对你们是否适合或者需要移民的看法:

首先,是否要移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对于国内各方面现状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于国内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越是憎恶国内现状和不看好国内未来发展的,越应该移民。

同时,是否应该移民还取决于个人或家庭的财富状况,个人或家庭移民后的谋生能力和谋生水平。财力雄厚的完全无所谓,不喜欢了再回流。财力有限的就取决于移民后在加拿大的生存能力,主要在于个人从事的专业,专业能力,英语水平,性格特征(外向的人容易生存和发展)和交际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

不能吃苦,非常贪图生活安逸的人不适合移民(有钱人除外),因为这里的生活并不像国内的那样方便和舒适(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如此)。

非常内向的人也不太适合移民,因为这里的华人相对少,绝大多数人也都不怎么结交西人朋友。太过内向的人,容易在这里得抑郁症。

加拿大有着国内大城市不可比拟的清新空气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也有着比国内更好的民主制度,相对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和很公平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加拿大的社会福利最主要保障的是低收入者。所以,如果国内的有产者,虽然不是富人但却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的,只要在加拿大处于低收入状态,也可以过上不用缴交很多所得税的,相对比较轻松的生活。

加拿大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在国内收入水平较低或者很低的,尤其是来自中小城市,一些能够较快在这里找到专业工作的技术移民,是比较合适移民加拿大的。而来自大城市的很多在国内收入水平就较高的人,除非他们过来后,较快能够在这里找到一份不算辛苦,收入也还过得去的工作,也还值得移民。最难以决定是否要移民的,是那些在国内收入水平较高,一直过着优渥生活,财产有些,却尚不能达到在加拿大生活也实现了财务自由的,移民后也很难找到一份相对轻松工作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移民加拿大绝对是鸡肋。

对于你家的情况,俺还是比较看好的。

首先,从移民后谋生的角度考虑,因为,民以食为天。

你先生学的是中西医骨伤科,这就为他奠定了一个可进可退的基础。

在加拿大,有40%的工作人口及其家人,都是没有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计划保障的,吃药都需要自费,牙医等也是。因此,他们中的不少人,生病会去看中医。俺在这里的朋友认识的两位中医,都是自己成立诊所接待病患的。他们的收入,比一般打工一族的收入,高出了很多。

自己开诊所的另一个好处是:不受年龄限制,只要身体条件许可,想干到几岁都可以。

对于新移民来说,在加拿大成为西医的临床医生不容易。但是,学个护理专业什么的,还是比较容易的。有很好的西医学基础的人,改行学这些都不困难,只要肯学,语言没有太大问题。护理专业毕业后,也容易找到薪资不低的工作。

至于你,相信你的英语不会差。如果是这样的话,到了这里,完全可以再行就业。即便不做本行,英语好的人,完全可以改行去做各种类型的销售。如果想找份好收入的工作,就要再去读书,拿个文凭;如果不想读书,有大把招SALES的工作单位,会对自己招聘来的人,进行岗位培训。

你们适合移民,最主要的另一点是:你们在国内已经有了不错的物质基础。所以,不用像很多新移民那样,为生活所迫,而去从事低薪很累的累脖工作。上海的房子随便卖一套,如果没有房贷的话,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在这里买套还可以的HOUSE了。没有房贷压力和车贷压力,再加上一份收入,哪怕就是不高的收入,在这里过简单的生活,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当然,能够多在国内挣点钱再过来是最好的,这点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移民。

此外,移民之初,一定也会有些困难。不过,俺还是看好你们,所以,觉得对于你们来说,问题不是太大。

俺原来也不要移民的,因为俺和你一样,觉得自己在国内的生活很不错。但是,也许男人们更加有远见些,所以,他们总是担心国内的社会矛盾问题和社会安定问题。不能说他们的担心是空穴来风,杞人忧天。

孩子太小过来,一家一般就只能有一个人工作了。孩子太小过来,中文一定学不好,这个问题,你们也需要考虑。

总之,加拿大不是天堂,中国也不是地狱。各有各的好,就看你们自己的选择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移民与否,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定夺。尽可能多地了解加拿大的客观情况,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再做决定,相信盲目性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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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公司电脑, 看到Jennifer详尽而又客观的回复, 真是觉得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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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不光自己能够在陌生的环境这么快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还帮助了那么多正在徘徊或已经登陆的朋友,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态和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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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祝福Jennifer和你们全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 祥和.也期待我们家有一天也能看到加拿大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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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你的信任。:wdb19:

恭敬不如从命,俺谈谈对你们是否适合或者需要移民的看法:

首先,是否要移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对于国内各方面现状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于国内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越是憎恶国内现状和不看好国内未来发展的,越应该移民。

同时,是否应该移民还取决于个人或家庭的财富状况,个人或家庭移民后的谋生能力和谋生水平。财力雄厚的完全无所谓,不喜欢了再回流。财力有限的就取决于移民后在加拿大的生存能力,主要在于个人从事的专业,专业能力,英语水平,性格特征(外向的人容易生存和发展)和交际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

不能吃苦,非常贪图生活安逸的人不适合移民(有钱人除外),因为这里的生活并不像国内的那样方便和舒适(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如此)。

非常内向的人也不太适合移民,因为这里的华人相对少,绝大多数人也都不怎么结交西人朋友。太过内向的人,容易在这里得抑郁症。

加拿大有着国内大城市不可比拟的清新空气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也有着比国内更好的民主制度,相对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和很公平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加拿大的社会福利最主要保障的是低收入者。所以,如果国内的有产者,虽然不是富人但却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的,只要在加拿大处于低收入状态,也可以过上不用缴交很多所得税的,相对比较轻松的生活。

加拿大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在国内收入水平较低或者很低的,尤其是来自中小城市,一些能够较快在这里找到专业工作的技术移民,是比较合适移民加拿大的。而来自大城市的很多在国内收入水平就较高的人,除非他们过来后,较快能够在这里找到一份不算辛苦,收入也还过得去的工作,也还值得移民。最难以决定是否要移民的,是那些在国内收入水平较高,一直过着优渥生活,财产有些,却尚不能达到在加拿大生活也实现了财务自由的,移民后也很难找到一份相对轻松工作的人。对于他们来说,移民加拿大绝对是鸡肋。

对于你家的情况,俺还是比较看好的。

首先,从移民后谋生的角度考虑,因为,民以食为天。

你先生学的是中西医骨伤科,这就为他奠定了一个可进可退的基础。

在加拿大,有40%的工作人口及其家人,都是没有公司的商业医疗保险计划保障的,吃药都需要自费,牙医等也是。因此,他们中的不少人,生病会去看中医。俺在这里的朋友认识的两位中医,都是自己成立诊所接待病患的。他们的收入,比一般打工一族的收入,高出了很多。

自己开诊所的另一个好处是:不受年龄限制,只要身体条件许可,想干到几岁都可以。

对于新移民来说,在加拿大成为西医的临床医生不容易。但是,学个护理专业什么的,还是比较容易的。有很好的西医学基础的人,改行学这些都不困难,只要肯学,语言没有太大问题。护理专业毕业后,也容易找到薪资不低的工作。

至于你,相信你的英语不会差。如果是这样的话,到了这里,完全可以再行就业。即便不做本行,英语好的人,完全可以改行去做各种类型的销售。如果想找份好收入的工作,就要再去读书,拿个文凭;如果不想读书,有大把招SALES的工作单位,会对自己招聘来的人,进行岗位培训。

你们适合移民,最主要的另一点是:你们在国内已经有了不错的物质基础。所以,不用像很多新移民那样,为生活所迫,而去从事低薪很累的累脖工作。上海的房子随便卖一套,如果没有房贷的话,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在这里买套还可以的HOUSE了。没有房贷压力和车贷压力,再加上一份收入,哪怕就是不高的收入,在这里过简单的生活,都不会有什么压力。

当然,能够多在国内挣点钱再过来是最好的,这点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移民。

此外,移民之初,一定也会有些困难。不过,俺还是看好你们,所以,觉得对于你们来说,问题不是太大。

俺原来也不要移民的,因为俺和你一样,觉得自己在国内的生活很不错。但是,也许男人们更加有远见些,所以,他们总是担心国内的社会矛盾问题和社会安定问题。不能说他们的担心是空穴来风,杞人忧天。

孩子太小过来,一家一般就只能有一个人工作了。孩子太小过来,中文一定学不好,这个问题,你们也需要考虑。

总之,加拿大不是天堂,中国也不是地狱。各有各的好,就看你们自己的选择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移民与否,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做定夺。尽可能多地了解加拿大的客观情况,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再做决定,相信盲目性会小很多。
分析的非常客观和理性.支持!:wdb17::wdb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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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加国保险面面观(十八)---加拿大的人寿保险Life Insurance(8)[/FONT]





八.[FONT=宋体]寿险保单的通用条款[/FONT]provisions



[FONT=宋体]寿险保单的通用条款,有些属于法律规定要求所设,另一些,则属于保险公司自己提供,以为使自己的保险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FONT]



[FONT=宋体]以下是寿险保单的常见和通用条款,但是,各家公司的条款内容可能不同。投保人事先应该对于这些条款的内容予以充分了解,才能够判定保单是否值得投资。[/FONT]




1. [FONT=宋体]死亡赔付金[/FONT]death bebefit


[FONT=宋体]这是被保险人(不一定是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死亡时,保险公司给付保单受益人的赔偿金额[/FONT]coverage[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定期寿险的死亡赔付金在保险期限[/FONT]term[FONT=宋体]内,或者在保单的续保期内,都是相同的定额。[/FONT]



[FONT=宋体]递减定期保单的死亡赔付金额,随着保险到期日的临近而递减,但是,保费维持不变。[/FONT]


[FONT=宋体]例如,[/FONT]A[FONT=宋体]先生在[/FONT]60[FONT=宋体]岁时,死亡赔付金是[/FONT]50[FONT=宋体]万,而之后的每年,则死亡赔付金额逐年下降,每年抵减[/FONT]2[FONT=宋体]万。[/FONT]



[FONT=宋体]终生保险的死亡赔付金额,随着保单延续时间的递增而递增,并且,时间越长,死亡赔付金额越高。[/FONT]



[FONT=宋体]万通寿险有最低死亡赔付金额,但是,死亡赔付金额会随着保单时间的持续,以及投保人的投资效果的差异,而发生很大的变化。[/FONT]



2. [FONT=宋体]被保险人的年龄[/FONT]age of the insurance


[FONT=宋体]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递增,死亡的风险也愈益加大,各类寿险保单的费用都会增加。[/FONT]



[FONT=宋体]寿险不一定按照被保险人的实足年龄来计算年龄,而是按照“届时年龄[/FONT]attained age”[FONT=宋体]来计算被保险人的年龄。[/FONT]



[FONT=宋体]“届时年龄”,可以是最接近生日的那个年龄,也可以按照刚过去的生日,即实足年龄来计算被保险人的年龄,这取决于各个保险公司对“届时年龄”的定义。[/FONT]



[FONT=宋体]例如:[/FONT]A[FONT=宋体]先生的生日是[/FONT]12[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他于[/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5[FONT=宋体]月[/FONT]3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开始持有的,以他自己作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保单,按照他的实足年龄[/FONT]40[FONT=宋体]岁来计算保费;而如果他的同样一份保单,自[/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开始持有,则被保险人的年龄,则可能按照[/FONT]41[FONT=宋体]岁来计算。[/FONT]


3. [FONT=宋体]共有寿险[/FONT]joint life insurance



[FONT=宋体]共有寿险保单承保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寿险,通常是以夫妻为联合被保险人的寿险。[/FONT]



[FONT=宋体]共有寿险分为两种,[/FONT][FONT=宋体]一种是以联合被保险人中第一位去世为保单自然终结的寿险,被称为[/FONT]first to die[FONT=宋体];另一种,是以联合被保险人中的最后一位去世,作为保单的自然终结的寿险。前者在第一位去世时,保险公司就给付死亡赔付金,而健在者[/FONT]survivor(s)([FONT=宋体]们[/FONT])[FONT=宋体]不再享受保单的保障;后者则是在联合被保险人中的最后一位去世时,保险公司才给付死亡赔付金。[/FONT]



[FONT=宋体]通常,在第一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还会给健在者(们)一个选择[/FONT]option,[FONT=宋体]使其可以选择免做体检而继续投保,但是,新的保单却要以健在者届时的年龄来计算保费。[/FONT]


[FONT=宋体]一般来说,人们会用第二种方式,来做家庭的遗产规划工具。[/FONT]



4. [FONT=宋体]放弃理赔争议权[/FONT]incontestability



[FONT=宋体]寿险保单说明自保单生效若干时间之后,保险公司就会放弃对保险索赔的争议权,换言之,将无条件地对被保险人的死亡进行赔付。[/FONT]



5. [FONT=宋体]宽限期[/FONT]grace period



[FONT=宋体]一般而言,除第一次保费需要按时支付而外,保险公司会给予投保人(保单持有人)之后的每次保费支付,以[/FONT]31[FONT=宋体]天的晚支付宽限期,而不会影响保单的有效性。[/FONT]



6. [FONT=宋体]生前理赔[/FONT]living benefit



[FONT=宋体]若被保险人身患重病且无法治愈,预期存活期不会超过一年时,有些寿险保单条款允许提前申请理赔,但是,提前赔付的金额,不会超过死亡赔付金的[/FONT]25%,还有可能受到一个最高限额的限制[FONT=宋体]。提前赔付的钱,将来会从死亡赔付中扣除。[/FONT]



7. [FONT=宋体]死亡赔付金的给付方式选择[/FONT]settlement options



[FONT=宋体]寿险保单通常列明:当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书被提交后,保险公司将给付保单受益人现金死亡赔付金。死亡赔付金可以是一次性给付,或者选择要求保险公司以年金[/FONT]annuity[FONT=宋体]的方式给付。[/FONT]



8. [FONT=宋体]恢复保险[/FONT]reinstatement



[FONT=宋体]当寿险保单的持有人(投保者)未按期支付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FONT]lapse[FONT=宋体]之后,大部分的寿险保单,都允许保单持有人在保单失效之后的一定期限之内,重新提出申请恢复保单。[/FONT]



[FONT=宋体]保单持有人提出恢复保单的申请后,需要付清自保单失效以来所欠付的保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且,还需要重新做体检。如果届时其的身体状况恶化,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其失效的保单被恢复。[/FONT]



[FONT=宋体]因此,投保寿险之前,投保人一定要对自己长期稳定支付保费的能力,和逾期不付保费所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予以充分的了解。[/FONT]



9. [FONT=宋体]自杀条款[/FONT]suicide clause



[FONT=宋体]寿险保单生效两年之内,被保险人自杀,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均不予理赔,但可以退还所有已付保费。[/FONT]


[FONT=宋体]寿险保单生效两年之后,被保险人再自杀,保险公司必须理赔。[/FONT]



[FONT=宋体]因此,这里有人为了让家人得到死亡赔付金,在购买人寿保险两年多之后,才自杀身亡。之所以多拖了几个月,是为了以防保险公司借口节假日不算在两年之内。听后令人唏嘘不已。[/FONT]



10. [FONT=宋体]豁免保费[/FONT]waiver of premium



[FONT=宋体]当被保险人完全伤残[/FONT]total disabled[FONT=宋体](不是自残或因战争导致伤残)时,可以免付保费。[/FONT]



[FONT=宋体]各个保险公司对于“完全伤残”的定义不同,因此,对此投保人也需要认真解读。[/FONT]



[FONT=宋体]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完全伤残”的定义,是“至少六个月不能从事任何可以谋生的职业”,有的可能定义为“伤残发生后至少两年不能从事原来的职业”。不同的定义的严格程度不同。[/FONT]



[FONT=宋体]当被保险人发生伤残后,保险公司每年会对其安排独立的医疗检查,以确保其满足“完全伤残”的条件。[/FONT]



[FONT=宋体]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伤残,需要在[/FONT]12[FONT=宋体]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伤残证明,以取得保费的豁免。[/FONT]



11. [FONT=宋体]可续保性[/FONT]renewability


[FONT=宋体]定期寿险的保单在保期[/FONT]term[FONT=宋体]期满后,通常可以续保相同的保期,如[/FONT]10[FONT=宋体]年,或者[/FONT]20[FONT=宋体]年的,而不需要被保险人重新做体检。续保时,投保人需要按照被保险人届时的年龄支付保费。[/FONT]



[FONT=宋体]定期寿险保单通常会给予若干个连续保期的续保权力,直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FONT],[FONT=宋体]比如[/FONT]80[FONT=宋体]岁。[/FONT]



12. [FONT=宋体]转换权[/FONT]conversion

[FONT=宋体]按照这个条款的规定,投保人有权选择由定期寿险转换成永久寿险而不许再做体检。通常,此时的被保险人不变,保费则根据届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而定。[/FONT]



13. [FONT=宋体]保费付清[/FONT]paid-up policy


[FONT=宋体]终生寿险和定期[/FONT]100[FONT=宋体],都有保费付清的条款。在一定期限内,投保人按期支付了保费,之后无需再支付任何保费,而保单仍旧生效。[/FONT]



14. [FONT=宋体]自动保费贷款[/FONT]automatic premiun loan



[FONT=宋体]在宽限期满时,投保人授权保险公司,以自己名下保单中的解约现金值,来支付过期的应付未付保费。[/FONT]



15. [FONT=宋体]不可剥夺的寿险价值[/FONT]nonforfeiture value



[FONT=宋体]永久类型寿险保单内的解约现金值,贷款值[/FONT]loan value[FONT=宋体],和付清保费的保险值[/FONT]paid-up insurance value[FONT=宋体],都是属于保单持有人的,即使他[/FONT]/[FONT=宋体]她不再继续支付保费,这些价值都不会被保险公司剥夺。[/FONT]


16. [FONT=宋体]保单的附加条款[/FONT]rider



[FONT=宋体]不同保险公司寿险保单的附加条款各个不同。这些附加条款增加或者减少某些保障或条件,有些增加的条款需要增加保费,有些则可能不需要。[/FONT]



[FONT=宋体]这些附加条款可能是:[/FONT]



A.[FONT=宋体]意外死亡[/FONT]accidental death[FONT=宋体]赔付和双倍理赔[/FONT]double indemnity



[FONT=宋体]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时,保险理赔加倍,或者增加一定数额的额外赔偿金。[/FONT]



B.[FONT=宋体]子女寿险[/FONT]child life insurance



[FONT=宋体]通常子女寿险以投保人的子女为被保险人,而投保人则是受益人。[/FONT]



C.[FONT=宋体]追加投资[/FONT]



[FONT=宋体]不少保险公司的终生寿险保单,都允许投保人通过一些特定的附加条款,或者采用不同寿险结合的方式,来追加自己在寿险中的投资额度。[/FONT]



[FONT=宋体]虽然,对应于一定的寿险保额来说,这些被追加的投资额度还是有限的,但是,充分利用好这些投资空间,可以为希望借寿险来实现自己的投资目标,遗产管理和退休计划的人们,实现投资效果的最大化。[/FONT]
 
回复: 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一早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公司电脑, 看到Jennifer详尽而又客观的回复, 真是觉得受益匪浅,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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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ifer 不光自己能够在陌生的环境这么快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还帮助了那么多正在徘徊或已经登陆的朋友,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心态和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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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祝福Jennifer和你们全家在新的一年里平安, 祥和.也期待我们家有一天也能看到加拿大的天空.

谢谢!

加油!祝福移民之路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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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坛子里有位网友问“150万加元够不够一家在加拿大生活"的问题,觉得很有意思。同时也觉得,这里有不少的TX,即便是投资移民,家庭资产水平也与此数接近,甚至更少。因此,俺想就这个问题,来帮助大家分析分析,也为大家做个制定移民家庭财务计划的参考。

150万加元的家庭资产,是否足以使得我们移民后具备了财务自由条件,也就是说,移民之后的全家生活,包括日常开销,子女教育费用,退休养老等,不需要再依靠打工或者经商所得,只是单纯地依靠对这些已有资产的投资来加以保障,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移民时夫妻的年龄越大,越有实现财务自由的可能。

年龄越大,距离享受加拿大老人福利的期限越短。只要到了65岁,哪怕没有一分钱其他的收入,加拿大的社会福利养老计划,都会保障夫妻双方每个月共取得2,000多加元的生活费用。当然,这是目前的情况,将来的情况不好说。

移民时年龄越大,子女接受同样教育所需费用越低。

2。就同样的年龄移民而言,善于理财的人,实现财务自由的几率高。

3。身体条件好的移民,实现财务自由的几率高。

4。会过日子的人,实现财务自由的几率高。

5。懂得利用加拿大的各项社会福利的人,实现财务自由的几率高。

如果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妻移民加拿大,带过来了150万加元,那么,他们按照如下的方法做好资产配置,采用保守的投资策略,就有可能实现财务自由,不需要依赖工作谋生。当然,相应的生活水平不可能高,只是很一般的简单生活而已。

1。安家费用:

包括买房买车买家具等,不超过60万加元。想住大房子,可以买个50万左右的HOUSE;如果省些钱,可以买个35~40万加元的TOWNHOUSE;再节省些,买个25万左右的CONDO。用3万买车,2万买家具。其余费用5万,作为移民后头两年的生活费。

2。安家之后,剩下的钱用来投资。

A。如果购买一份50万加元年金式理财计划,存满十年,每年保证收益7%,则等到他们50岁时,就可以开始每年领取5%的现金回报,作为自己的生活费用,直至终生。这笔收入,每年至少可以达到2.5万加元。当然,要考虑通胀率的影响,所以,这些钱在未来的购买力是有限的。

B。用20万加元购买一些长期分红式的债券,如果收益率是6%/年,则每年有1.2万的现金收入。

C。用20万加元作为房屋首付,可以购买价值60多万的房屋作为出租之用。当然,买房出租一定要选择好,要实现正向的尽可能大的现金流,争取每个月能够实现1.5~2千加元的净租金回报。

D。愿意做寿险理财的,可以每年支付几千加元,购买50万保额20年或者15年付清的终生寿险,其中的累计现金值部分,以后可以作为养老费用的补充。

E。保持低收入状态,如果孩子还小,则每年的牛奶金和退税,也有5千加元之多。

F。养老时,可以用房屋抵押的方式进行。

总之,安家费用花得越少的人,得以实现财务自由的可能性越大。

到了65岁,这样不高的家庭收入水平,就可以享受比较高的社会养老补贴了。也可以说,养老无虞了。

当然,这样的财务规划,所能够保障的,只是非常简单的一种生活,不可能送孩子上私立学校,或者自费去美国念书。好在,孩子在加拿大读大学,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助学贷款和助学金,所以,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以上财务分配方案只是一种假设,不构成投资建议。但是,这些理财产品,在加拿大都是存在的。

善于投资的人,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收益更高的投资方式来进行投资,以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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