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加拿大访问配偶,拿的是multiple entry visitor visa,在加期间申请学生签证被拒, 计划递交境内团聚。
但本人和配偶准备8月份回国2个月,然后再返回加拿大,那是在回国前就递交团聚申请,还是回来后再递呢?学签被拒的情况下,那种更有利于再次回来可以顺利入境呢,还是没有什么区别呢?
Q1,建议退出申请,如果继续申请很容易拒签并不能上诉。退出的话不影响也不会有记录。好帖!正为申请表格中的几个问题发愁,上来问问XDJM。
Q1,第一项,如果发现不够资格担保是选择继续申请,还是退出申请,应该选哪个呢?因为我同时申请我父母,就担心资金问题,不过好象申请配偶是不需要工资要求的吧。其实我就是去年修产假那段时间收入不够。
Q2,老公来快1年,到底需要做加拿大无罪公证么?已经做了国内的和美国的(因为他在美国呆过,不过还没寄到)
Q3,如果我材料递了后一个月,我在把我去年的税还有加拿大的无罪公证递进去可以吗?因为这些东西可能还有几个星期才能到,我实在不想在等了,已经拖了很久了,而且现在境内申请也很慢!可今天打CIC,那女的态度N差,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如果材料不齐,有可能被退回来?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Q4,还有一个说有没见过我老公的家人和朋友,要写出日期,我是都见过他们,可平时常常和他朋友出去玩,那么多日子谁记得,应该怎么写日期啊?
Q5,到底我们的爱情故事要不要写呢?
很着急,已经把老公的事情拖了大半年了,想着1两天就寄,钱也交了体检也做了,真不能等了,先谢谢好心人回答!!
你在安省吗?安省规定省民(公民或移民)的配偶就可以减学费,和你的身份及申请移民与否无关。只要证明你们的关系和对方的省民身份即可。
找个律师,一般学校都有这样的律师服务。带上你们关系的证明材料,在律师那里做个宣誓。之后带着律师材料到学校注册部门。那里应该知道此规定。
如果你不是省民配偶,只有到AIP时个别学校才给减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