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Yes。
这个例子其实并不极端,很多移民朋友都有类似的经历。
在移民局和边检局的《操作手册》(公布在移民局网站上)里就是这么明文写着的:
“即使一个人已经离开加拿大很多年,只要其永久居民身份得到确认,就必须无延误地允许其入境。”
“在检查一个永久居民的居住状态时,只能看其是否在最近的一个5年内累计居住至少730天,而不得追究既往。”
只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还在,并且在最近的一个5年内满足居住义务,那么你就有权取得一张新的枫叶卡。
移民局无权到你家里来调查你,也无权像法院那样发传票传你去局子里接受调查。
你唯一的风险是当你入境时,被边检官取得你未满足居住义务的证据,而导致收到removal order。
只要你对自己的权利和法律有足够的理解,这个风险其实也是可以规避的。
谢谢唐人兄指点!
我觉得还有一个风险,就是我无法登上去加拿大的飞机,因为我没有有效枫叶卡证明我可以合法入境加拿大,也没有其它签证,对吧?呵呵。
另外,就你说的风险,我还有两个疑问:
1.边检官很容易取得我未满足居住义务的证据,每一次出入境应该在人家电脑里面都存着,对吧?我觉得这个风险其实就是一个不可规避的问题,你说到只要了解法律与权利就可以规避,能否详细说说如何规避?
不能登上从中国飞加拿大的飞机,这个不是风险,只是一点点麻烦而已。你从中国来加拿大不是只有直飞加拿大这一条路。
加拿大没有出境控制,入境控制也不是对每个人每次都有记录,所以,边境服务局的信息系统里并没有你的完整的出入境纪录。
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说谎。你不能说慌,但是你有权保持沉默。
第一条明白了,条条道路通罗马
第二条,关于入境管制,还是有不明之处,还望唐兄指导:
1)如果不是每次都详细记录的话,移民局如何判断你是否尽到了居住义务呢?难道完全靠申请人自己本着诚信去填?
2)加拿大枫叶卡出入境会在护照上盖戳吗?盖戳的话,边检官应该能看出来上一次入境的时间吧?(当然可以在中国换个新护照)
3)保持沉默难道不回答边检官的问题不起疑心?可能当次放过去了,但这也许就是一个自投罗网的行为,边检官没有得到合情合理的回答,没准就打报告去移民局了,是吗?
请教一下楼主,如果夫妻一起短登后,太太留下直到拿到公民身份,先生自己会中国再也不去加国。那么,太太拿到公民后,回到中国,夫妻一起生活两年以上,是不是先生就可以申请延续永久居民,以及换枫叶卡呢,即使先生的枫叶卡已经过期很久,短登后的五年也没有住满两年。因为他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往前推五年,是满足了居住条件了
谢楼主, 我也去移民局网站看了那个操作手册,太久没长篇大论的精读了,整整看了一晚上。
基本与楼主阐述一致。
不追溯过往,确实是这样。
就有一点风险,就是五年内,永久居民没有满足两年的条件,原则上人家是可以让你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的,原文叫永久居民状态。但是如果你不去入境,或者不去申请renew 枫叶卡,申请旅行文件,就不会有人查你,追着取消你,而等到你再次满足居住条件后,你再去申请,就没问题了,甚至就像楼主说的,裸体出现在海关,要求入境,入境后再申请pr卡,都没有任何问题。
唯一的风险,移民局抽风,在某一年排查所有pr身份的人,查到你的时候你恰巧没有满足居住条件,发信取消你身份。这个可能,真的很小。。
谢谢楼主,要不看到你的帖子,我真的想不到这个操作的可能。
其实不用问会计师,也不用找税务律师,把自己的情况在NR73/NR74中写清楚,让CRA来帮你判断就够了。
懂法,才能守法。还记得很小的时候听过的那个捉猴子的故事。
猎人在一个大椰壳上凿一个小洞,洞的大小刚好能让猴子把手伸进去,再在椰壳里放几粒猴子爱吃的花生。猴子发现椰壳里的花生后伸手进去拿,可是它的手攥住花生以后就出不来了,其实它只要把手伸开就可以脱身,偏偏它舍不得丢掉花生,非要死死攥着花生被大椰壳拖住,于是猎人过来轻松地捉住它。
枫叶卡,就是那椰壳里的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