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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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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部长指令卓有成效(Ministerial Instruction Is Effective)[/FONT]
[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应该说,这个所谓的"快速移民行动计划"还是卓有成效的,一方面审理速度确实加快了不少([/FONT]227[FONT=宋体]刚开始时,顺利的申请人[/FONT]8[FONT=宋体]、[/FONT]9[FONT=宋体]个月都可获签),另一方面申请数量很到了严格控制,使移民官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去消化积案,移民部数字显示,从[/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27[FONT=宋体]到[/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技术移民的积案已减少一半约[/FONT]32[FONT=宋体]万。这个数字值得玩味:加拿大在此三年间联邦技术移民的总人数约为[/FONT]5.5[FONT=宋体]万[/FONT]/[FONT=宋体]年,假定其中的[/FONT]2/3[FONT=宋体]为[/FONT]227[FONT=宋体]以前的旧案,则每年旧案的移民人数约为[/FONT]3.7[FONT=宋体]万,三年总计约为[/FONT]10[FONT=宋体]万,换言之,已审理的[/FONT]30[FONT=宋体]万个积案,只有[/FONT]10[FONT=宋体]万个成功了,另外[/FONT]20[FONT=宋体]万或者被拒,或者自动放弃申请,通过率只有30%左右,算起来真有点触目惊心。[/FONT]

[FONT=宋体]现在我们剥茧抽丝,终于接近了问题的实质:即既然“部长指令”这个政策看起来很有弹性,每年可视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随时更新职业清单,也可以视积案及劳动力市场情况随意制定案件接收封顶数([/FONT]CAP[FONT=宋体]),那么大可以继续沿用这个指令。要知道,要进行改动,将会涉及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及《条例》以及很多方面的修改,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FONT]11[FONT=宋体]年的指令就是沿用了[/FONT]10[FONT=宋体]年,只不过是将数量削减一半而已,“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FONT]

[FONT=宋体]果真如此,我就该[/FONT]save my breath[FONT=宋体],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FONT]


杏花春雨兄简单梳理了10年来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大致变化脉络,对91SAP以来的基本看法是(1)范茵莉的一招棋SAP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2)2008年11月28日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授予移民部长以“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的形式发布发布需求职业清单,而“部长指令”这个政策很有弹性,同时“快速移民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又颇有成效,于是结论就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

杏花春雨兄立论的主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逻辑地,所谓“不改不行”就是“改”既具备了“充分条件”又具备了“必要条件”。

简言之,杏花春雨兄是从“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导出“不改不行”的结论,同时“不改不行”又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的基本假设。

杏花春雨兄到底要说什么? “洗巴洗巴睡了”之后还有话吗?还是我这里抢跑了? 在变化脉络的梳理基本清晰的同时,我也基本晕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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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春雨写的还是很有章法的,在修辞上这也属于承前启后,前后互相呼应。

"果真如此,我就该save my breath,不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洗巴洗巴睡了。"

我估计春雨接下来想说的是即使是目前的部长指令,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还是会有很多新的申请人加入进来。旧案还是解决不了。干脆再来个限制条件更高的移民法吧。要不就是积案太多,实在是没办法对付了,干脆立个法把这些人给砍掉!
所谓的“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
让我们拭目以待春雨的下一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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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春雨兄简单梳理了10年来联邦技术移民政策的大致变化脉络,对91SAP以来的基本看法是(1)范茵莉的一招棋SAP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2)2008年11月28日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 授予移民部长以“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的形式发布发布需求职业清单,而“部长指令”这个政策很有弹性,同时“快速移民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又颇有成效,于是结论就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

杏花春雨兄立论的主题是“加拿大技术移民规则不改不行了”。逻辑地,所谓“不改不行”就是“改”既具备了“充分条件”又具备了“必要条件”。

简言之,杏花春雨兄是从“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导出“不改不行”的结论,同时“不改不行”又是“小车不倒往前推”、“凑合着过吧”的基本假设。

杏花春雨兄到底要说什么? “洗巴洗巴睡了”之后还有话吗?还是我这里抢跑了? 在变化脉络的梳理基本清晰的同时,我也基本晕菜了。

兄弟可能真抢跑了,杏花春雨的高楼还在盖着呢。
楼主的意思可能是,如果移民局真是简单的延续“部长指令”模式,那对改变移民规则的分析和预测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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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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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刚刚将想说的输入完,感觉很满意,正要发表,一不小心点了下刷新按钮,所有的内容全没了,只好凭记忆再敲一遍。唉,怎么能犯韩寒同学一样的错误捏。下次一定要先在[/FONT]WORD[FONT=宋体]上写。[/FONT]

[FONT=宋体]其实我写这篇文章可以说由来已久,[/FONT] 2008[FONT=宋体]年的[/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移民部长的指令甫一发布,我就对此做出好几次质疑。这篇文章的观点其实也是我以前质疑的滥觞。因为看近期加拿大移民部的动态,前天才偶发念头写这篇文章,分析一下技术移民的走势,使移友们对将来的政策有个充分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缪早作规划。当时也没有一点计划,不准备写得很长,因为我平时工作时间太忙,技术移民基本上是个业余爱好,时间上不允许长篇大论,再者,长篇大论也不会有人注意。谁知一敲键盘,就感觉要想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并非三言两语可行,刚开了个头就下班了。回来打开电脑,居然引起许多移友的关注,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于是,心里就当个回事,想把它写下去,正好趁着这两天休息,把移民法则梳理了一下,多写一点。工作时间就不会很及时地更新了。[/FONT]

[FONT=宋体]我也想通过对技术移民政策的解读,试图从根本上回答移友们经常会问的一些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是否可信”,“没有电工证,工作经验是否能承认“等。[/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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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可能真抢跑了,杏花春雨的高楼还在盖着呢。
楼主的意思可能是,如果移民局真是简单的延续“部长指令”模式,那对改变移民规则的分析和预测就没有必要了。

真是抱歉。看来我领会错杏花春雨兄“洗巴洗巴睡了”的意思了。

期待后续的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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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我更愿意看作是观点的延续。抱歉我抢跑了。期待您的下文。
 

lzx1005

非活跃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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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然也,这样贪多不消化,属腹胀型。恐怕只有使用泄药才能立杆见影。
占着茅坑又不拉屎,属便密型的,愈加臭不可闻了!

[FONT=宋体]简化申请程序罪恶的源薮[/FONT]

[FONT=宋体]到了[/FONT]2006[FONT=宋体]年,直线增长的申请数量终于使移民局不堪重负难以消化,审理周期也拖得越来越长,全套申请材料递进去排队等待审理,等到审理时,就已经是两三年之后,很多材料如雅思、无犯罪、工作等都已过期需要更新,使得初始递交的支持材料变得无甚意义。于是[/FONT]2006[FONT=宋体]年[/FONT]9[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时任移民局长范茵莉(女)想出了一招,叫简化申请程序[/FONT](simplified application process; SAP)[FONT=宋体],即只递[/FONT]3[FONT=宋体]页的申请表格,交申请费,占个位子排队等待审理,在收到通知后的120天内递交全套材料,启动审理程序。[/FONT]


[FONT=宋体][FONT=宋体]In my humble opinion,范茵莉的这一举措招棋实在是加拿大移民史上最臭的一着,可以说是此后所有以后技术移民政策越收越紧的根源和罪魁祸首。面对着越来越多的积案,移民局不是积极采取措施,修改条例,迅速消化,从而提高门槛,减少积案;而是消极应对,不作为,只图程序上省事。[/FONT]SAP[FONT=宋体]的出台,不但丝毫未减少积案,反而因为程序简化,吸引了更多的[/FONT]SWING[FONT=宋体]申请人加入到排队的行列中来:反正不递交其它材料,先排着队再说呗,使积案这得更加严重。到了[/FONT]2008[FONT=宋体]年的[/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联邦移民积压的申请人数已高达[/FONT]96[FONT=宋体]万多,其中[/FONT]60[FONT=宋体]多万、三分之二的人是联邦技术移民。这个积压的包袱至今仍压得移民局喘不过气来,现在仍有很多(大约一半,即30万)的[/FONT]SAP[FONT=宋体]申请人至今仍在望眼欲穿苦苦等待。;而正是因为积案,才引发了后来一系列的政策越来越紧,名额越来越少,数不尽的潜在申请人因为之后的新政而被永远挡在加拿大技术移民的门外。[/FONT]
[/FONT]

杏花老师记性不错,前后意思差不多嘛。
好像刷新也可以当提交来用。
顺便帮忙盖一层楼中楼,呵!

呵呵,假如我真的言尽于此,那岂不是废话连篇么。

可以说,我对这篇文章的酝酿由来已久,事实上,我对现行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体系早就感觉其不合理的一面,2008年11月28日移民指令甫一出台,我就连续对这个体系进行质疑。而现在想说的话,基本上是以前观点的滥觞,因为感觉这次改革将会是“动真格的”,才萌发了将移民局变法进行一下系统的分析,以帮助移友对新政策有一个透彻的了解,以便未雨绸绸缪,早做规划。

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本文,能帮助移友们经常会关注的问题,比如“大学老师改行做厨师移民方案是否可行”,“没有电工证的工作经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等等。

[FONT=宋体]刚刚将想说的输入完,感觉很满意,正要发表,一不小心点了下刷新按钮,所有的内容全没了,只好凭记忆再敲一遍。唉,怎么能犯韩寒同学一样的错误捏。下次一定要先在[/FONT]WORD[FONT=宋体]上写。[/FONT]
 

lzx1005

非活跃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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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往后就只能算是补点营养品而已了。

[FONT=宋体]移民官指令时期([/FONT]Ministerial Instruction Era[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从这一节开始,争取每一节都加一小标题。[/FONT]

大量积案终于迫使移民局出台限制性政策以抬高门槛,遏制申请数量。而之[FONT=宋体]后的新移民政策大家都已耳熟能详:[/FONT]

227[FONT=宋体]:[/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11[FONT=宋体]月[/FONT]28[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修改《移民与难民保护法》,决定从当年开始,实行“快速移民行动计划([/FONT]Action Plan for Faster Immigration[FONT=宋体]),即移民部长每年根据加拿大劳力市场情况,制定“部长指令”(Ministerial Instruction),发布需求职业清单,只有过去10年有至少一年全职的、属求职业名单之一的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第一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38[FONT=宋体]类,无名额限制,新规则自[/FONT]2008[FONT=宋体]年[/FONT]2[FONT=宋体]月[/FONT]27[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实行。[/FONT]

626[FONT=宋体]:[/FONT]2010[FONT=宋体]年[/FONT]6[FONT=宋体]月[/FONT]26[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发布第二次部长指令,将移民职业限定为[/FONT]29[FONT=宋体]类,年度名额限定为整体[/FONT]2[FONT=宋体]万个申请,每个职业的申请人数为[/FONT]10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71[FONT=宋体]:[/FONT]2011[FONT=宋体]年[/FONT]7[FONT=宋体]月[/FONT]1[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第三次部长指令正式实施,维持[/FONT]29[FONT=宋体]类职业,年度名额减一半,即总申请数[/FONT]1[FONT=宋体]万、每类职业[/FONT]500[FONT=宋体]个封顶。[/FONT]

瞎猜下:我看这病人要康复,往后的话,还得多锻炼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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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b10:然也,这样贪多不消化,属腹胀型。恐怕只有使用泄药才能立杆见影。
占着茅坑又不拉屎,属便密型的,愈加臭不可闻了!



杏花老师记性不错,前后意思差不多嘛。
好像刷新也可以当提交来用。
顺便帮忙盖一层楼中楼,呵!




兄台对CIC规则的诊断是“腹胀+便秘”,药方是“泻药”。“泻药”通常都算是“虎狼之药”。如果91SAP一风吹全部出局,而新法有即时实行,那移民部就彻底泄痛快了,不是吗?
 

lzx1005

非活跃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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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HUMBLE OPINION!
“长痛不如短泄”只是权宜之策,非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的!
如此才会有杏花老师此文的发表,还是等老师发表下高见吧。
再搬一条长凳来后排听课。

兄台对CIC规则的诊断是“腹胀+便秘”,药方是“泻药”。“泻药”通常都算是“虎狼之药”。如果91SAP一风吹全部出局,而新法有即时实行,那移民部就彻底泄痛快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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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内容预告,无悬念[/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刚才把接下来想写的内容列了个题纲,我会努力照着这个思路写下去,每个点单独阐述,因此这个贴子将可能很长,想看的同学可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不想看的同学只看此提纲可也。余岂好长文哉,余不得已也。[/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这个提纲也可帮助同学们梳理一下本文的主旨,因为我这个文章不是小说创作,不需要那么多的悬念。当然,实际写的时候可能会与题纲有出入,写文章本身就是创造的过程嘛。[/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FONT=宋体] [/FONT]
1. [FONT=宋体]“部长指令制”存在的问题,扬汤止沸[/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部长指令仅仅是在现有的技术移民规则下做的修修补补,未触动根本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b) 29[FONT=宋体]类职业大致分析[/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部长指令的目的没办法实现[/FONT][FONT=宋体][/FONT]
d) [FONT=宋体]想要的人去不了[/FONT][FONT=宋体][/FONT]
e) [FONT=宋体]已去的人干不了[/FONT],[FONT=宋体]人才浪费[/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2. [FONT=宋体]现在移民体制的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设立的移民资格不合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以前的资格要求: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至少一年的[/FONT]0[FONT=宋体],[/FONT]A[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类工作经验[/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现在的资格要求:过去[/FONT]10[FONT=宋体]年中至少一年的属于需求类职业的工作经验[/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问题:[/FONT][FONT=宋体][/FONT]
1. [FONT=宋体]门槛太低[/FONT][FONT=宋体][/FONT]
2. [FONT=宋体]只评估以前的工作经验,没有考虑到到加拿大的“可就业性”[/FONT](employability) [FONT=宋体][/FONT]
b) [FONT=宋体]给分系数不合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偏向于高学历:[/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偏向于已婚[/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对年轻单身不公平[/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工[/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六项得分因素逐项分析[/FONT][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 [/FONT]
3. [FONT=宋体]整体走向[/FONT][FONT=宋体][/FONT]
a) [FONT=宋体]技术移民的宗旨或目标[/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使移民利益使所有份共享[/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吸引劳力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快速审案[/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吸引真正能够从事本业的人才(人尽其才):这才是本文的主旨[/FONT][FONT=宋体][/FONT]
b) [FONT=宋体]移民项目多元化[/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保留技术移民总名额[/FONT][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扩大省提名份额(省提名改革本文不作论述,如时间允许,可俟之来日)[/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扩大经验类移民,包括博士移民[/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鼓励既定工作移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杜绝做假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似乎是个死结)[/FONT][FONT=宋体][/FONT]
v. [FONT=宋体]缩小联邦技术移民比例[/FONT][FONT=宋体][/FONT]
c) [FONT=宋体]联邦技术移民变法(最近已经数次放风了)[/FONT][FONT=宋体][/FONT]
i. [FONT=宋体]抬高移民资格[/FONT]ELIGIBILITY REQUIREMENTS[FONT=宋体][/FONT]
ii. [FONT=宋体]修改打分体系[/FONT][FONT=宋体][/FONT]
iii. [FONT=宋体]对年轻申请人有利[/FONT][FONT=宋体][/FONT]
iv. [FONT=宋体]对技工类(蓝领)有利[/FONT][FONT=宋体][/FONT]
v. [FONT=宋体]抬高英语分比例[/FONT][FONT=宋体][/FONT]
vi. [FONT=宋体]引进职业评估机制(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FONT],[FONT=宋体]也可能是最难的改革)[/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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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家园网很不稳定啊,速度很慢,打不开的现象时有发生,网页显示也不正常。诸位也是这种情况吗?

上面的提纲,是写在WORD里的,编号很清楚;可是一PASTE到这里边,格式全没了,大家凑合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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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春雨,你好!
如果今年又有新政推出,你觉得新政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符合加国市场需求的移民,还是解决积案? 如果两者均有的话,两者的比例是多少?
另外,你对91的未来怎么看?
谢谢!
 

萨达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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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提纲,我更想看的是杏花老师对CIC如何处理积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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