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多伦多,加拿大留学后毕业申请的联邦移民,但我拿到身份后打算去MONTREAL读书。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我在多伦多有两年合法工作经验,是否可以拿EI?可以拿多久?每次可以拿多少?(单身)
是否可以算魁省居民,享受魁省学生的学费?
谢谢
享受魁省学生的学费,你需要在这里居住满一年,而且期间不可以读fulltime的课程。
拿EI请查阅联邦官方网站,
http://www.hrsdc.gc.ca/asp/gateway.asp?hr=/en/ei/types/special.shtml&hs=aed
失业保险金是在受雇者失业而没有入息时,帮其度过财政难关的。此外,每当生病、受伤、隔离检疫、分娩
或需要全时间照料新生或领养的孩子而不得不暂停工作时,也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前者叫普通失业保险金
( Regular Benefit ),后者称为特别失业保险金( Special Benefits )两种均得缴入息税。 在新制
度下,使用保险金改称就业保险( Employment Insurance )。这个计划包含两个主要内容: 失业入息保
障( Income Benefits ),即失业金 鼓励就业津贴( Employment Benefits ),用以鼓励就业 详情
可致电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
失业入息保障
失业人士可领取这项失业金,但新制度有如下特点: 所有工作时数都是受保的。入息保障(即失业金)不
再以失业者过去52周的工作周数计算,而是以工作时数计算。合资格的工作时数,视乎各地事业率的高下而
定,在高失业率地区,起码的时数是420小时(12星期*35小时),在低失业率地区,合资格的工作时数是
700小时。 在这制度下,兼职者( Part - time Workers )的工作收入亦首次受保。 在过去五年领取失
业金逾20周者,再申请时失业金额将会按比例减少( Intensive Rule )。
申请失业金的有孩子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5,921.00者可申请低入息家庭补助( Family Income
Supplement ),亦补其失业金额不足养家之缺。是项补助当视乎家庭状况而定,且与其他福利挂钩。 失
业金仍为申请人受保入息55%。
可领失业金的周数,由14周至45周不等。最高金额为每星期$413.00。 申请者可以赚取其他入息而不会受
罚,但此等入息每周不得逾$50.00或失业金的25%,以较大之数为准。 申请者若年入$48,750.00,失业金
将开始逐步扣回。 受保入息最高额从每周$815.00或每年$42,380.00,失业金将开始逐步扣回。 雇员的失
业金供款额,每$100.00之受保入息供款额为$2.55,而雇主的供款额为$3.57. 鼓励就业津贴 这津贴用以直
接协助准备就业者,目前正由联邦政府与各省协商办理。其主要项目如下: 工资津贴( Wage
Subsidies ) 失业金申请人可以跟特定的雇主安排领取工资津贴,该雇主必须给工作予申请人,而这份工
作将来可以转为长工,或使申请人将来可以转到另一个雇主那里工作,政府鼓励雇主用石英钟,以提高工作
训练机会。
怎样申请?
失业后应尽快前往各区加拿大就业中心索取申请表格填写,有两项资料必不可少,一是社会保险号码(
Social Insurance Number),另一是雇员在停工没有收入后的五天内雇主发出的就业记录( Record of
Employment ),但即使这两项资料暂不具备,也应首先填交申请表以尽早立案,日后补回,否则会延误领
取保险金的日期,申请后,需等候处理两周,这两周是没有失业金的。
特别失业保险金 当生病、受伤、检疫隔离、分娩或需要全时间照料新生或领养的孩子,而须暂停工作时,
也可以领取特别失业保险金( Special Benefits)。
简单信息如下:
如果你是第一次享受EI,必须在过去的52周之内工作满910个小时。也就是说,必须FULL TIME工作半年后,才有资格享受EI。如果再度失业,要求一年内满足的工作时数就会降低,具体要求是根据当时或不同地区的失业率而随时调整的,失业率越高,要求的工时越少。大致需要52周内工作420-700小时之间。
失业入息保障(即失业金)的特点是:失业人士的所有工作时数都是受保的。失业金以失业者过去52周的工作时数计算。合格的工作时数,视乎各地失业率的高下而定,高失业率地区较低失业率地区要求的合格工作时数要少。 所以说,兼职者(Part-time Workers)的工作收入亦会受保。
失业金的数目为申请人受保工资的55%,最高金额为每星期$413.00(税前)。
失业人士可以在领EI期间赚取其他收入而不影响EI,但此项收入必须少于失业金的25%。这个数字,以当时颁行的有关法例为准。
失业后应尽快前往各区人力资源部 (HRDC) 索取申请表格填写,或者进入此网址
http://hrdc-drhc.gc.ca 上网申请。有两项资料必不可少,一是社会保险号码(Social Insurance Number),另一是雇员在停工没有收入后的五天内雇主发出的就业记录(Record of Employment),但即使这两项资料暂不具备,也应首先填交申请表以尽早立案,日后补回,否则会延误领取保险金的日期,申请后,需等候处理两周,这两周是没有失业金的。
当生病、受伤、检疫隔离、分娩或需要全时间照料新生或领养的孩子,而须暂停工作时,也可以领取EI, 此EI是特别失业保险金(Special Benefits)。
在加拿大时正领取普通失业金者,离开加国便不能领取,倘因特别理由必须出国旅行,便得马上向失业保险计划办事处报告。至于因分娩、照顾孩子和伤病而申请的特别失业金则在某种情况下可境外领取。
人力资源部规定如果你主动辞去工作,或者因为你的过失而被解雇,则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如果你是由于以下原因而辞去工作,则不属你的过错,是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
被别人性骚扰
需要跟配偶或孩子搬到国内另一个地方。(比如,我太太去温哥华工作,全家跟着搬去,我辞去在多伦多的工作,属正当理由,故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被人歧视 工作条件对你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险
必须要照看家里的孩子或其他成员
能确保很快找到另一个工作
工作条件和要求有很大变化,影响了你的收入
大量超时工作或是雇主拒付加班费
工作职责起了很大变化
跟上司难相处,而这不是由于你的主要责任
你的雇主在做违法的事情
因为不是属于某个协会、组织或工会的成员而受到歧视
受到雇主或同事逼你辞职的压力
如果您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理由,都是符合领取EI条件的。
EI 能领取多久取决于您拿EI之前工作的时数和拿EI当时的失业率。但基本上EI 最短可拿14周,最长45周。
HRDC对EI人士在领取EI其间有如下要求:
必须愿意并且随时准备去工作
必须积极地寻找工作,哪怕是临时的或PART TIME 的工作
如有任何收入来源,必须准确及时地汇报
及时汇报出入境情况
遵照HRDC工作人员的指导,及时出席被要求的面谈
及时准确地汇报EI期间的工作情况,包括当前没有得到工资,但以后会有工资补偿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