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给他们立法结婚,但又有些矛盾,因为这是让他们/她们的性生活更 stable 的最好办法,能大大减少 HIV/AIDS 的感染和传播几率。但是我能理解 homo 们,并尽量接受。我也听到过母亲在离婚后变为 lesbian 的一个澳洲朋友对我说她从小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经历,和她的既同情又支持的观点。
homo 并不是说就人品不好,他们/她们可以是非常好的人,可以做非常好的朋友,或亲戚,这点大家要清楚。
我以前学语言时写过一个小 report,是关于 HIV/AIDS in Australia 的,看了很多学术文章后才知道,大多数homo是先天因素造成的,他们/她们大脑里有个东西比 non-homo 要小很多,所以造成了性取向的不同,这点在动物界里也普遍存在,科学家拿活羊做过实验,发现了这点,但因为不能拿活人做实验,所以只在有限的一些 homo 人尸体上做过,并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所以这个结论还是很有权威性的。
当然,也有小部分人是后天因素造成了性取向的不同,这些就存在了关于一定心理障碍的问题,但也不是太严重的问题,一般是基于对异性的不信任和失望造成的,就象我那位澳洲朋友的妈妈那样,因为离婚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成为 lesbian 后,她和她的 partner 两人生活很好,很恩爱,她妈妈得了乳腺癌做手术,她的那个partner对她照顾的比男性丈夫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且,听说homo是 one way ticket,一旦你走上了这条路,就不会回头了,不知是真是假。
我曾经和 christians 探讨过关于上帝是否接受 homo,回答是在 Bible 里是反对 homo 的,其中有段话大概是这样写的: they should be burnt, their blood will go back to their brain.
但是,作为现今世界,globalisation 发展到现在,一定要有个 very open mind, 可以试图去接受,持反对立法结婚观点和能否接受这种现象,我个人认为是两码事。
这个话题 very interesting, 并不无聊,感谢小熊笨笨能让大家各抒己见。
要是到了国外,这种现象在西方社会是很普遍的,所以还是提前有些思想准备的好。我在澳洲时,大学的交费处有个工作人员一看就是个 男性 homo 里的 female role, 但人家很热情,每次我去都是他主动向我打招呼,并提供帮助,那真是让人没的说,可是每当他一转身或拿东西或指东西时,那种扭腰的夸张动作和兰花指,确实不是让我感觉很 comfortable,但是,我还是试着从别的角度去接受他,但要是天天让我看到他那样的,估计我会真的受不了,很快就会受不了,实话,也没夸张。